防行人地獄 大車轉彎須指差確認
各地路口車禍不斷,行人甚至在斑馬線上喪命。交通部長陳世凱昨表示,針對大客車、大貨車強制要求在路口轉彎前停等,並且要做「指差確認」,否則將開罰。交通部表示,公路客運、市區客運與大貨車,駕駛在路口未停等、指差確認,將開罰業者九千至九萬元;駕駛若未停讓行人,則開罰駕駛本人。
但地方政府認為,除非警察正好在路口,否則在路口有無停等、做指差確認,要如何取締?該措施將考驗執行面。
大客車駕駛則表示,路口停等是必要的,但若未指差確認就開罰,恐就過頭了,認為此舉宣示作用大於實質,如何取締得看執行面。
中華民國汽車貨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常務理事胡木源說,駕駛是否遵守交通規則,公司可以宣導,但鞭長莫及,駕駛違規位在路口停等且做「指差確認」,應處罰行為人,連公司一起罰實在不合理,總不能把駕駛的手腳綁起來,政策應深思熟慮再推動。
陳世凱昨出席台中監理站宣導影片記者會,親自站上街頭,稽查市區公車經過路口是否停等、禮讓行人,他也當場模仿先停等,再舉手向左、右看的指差確認動作。他強調,大客車強制路口停等、指差確認,已規定在交通規則,昨陳世凱當場發現一輛大客車未遵守,當場開罰。
陳世凱說,過去多思考讓汽車更順暢,卻忽略最需要保護的是人,提醒所有職業駕駛人包含大客車、大貨車駕駛等,將強制要求停等,並要做指差確認,如果沒做到會開罰,只要是轉彎,不管有沒有行人,都強制停等、指差確認。
陳世凱表示,台北市以外縣市,在禮讓行人上無論數據或個人感受,都沒那麼有安全感,需要共同努力。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說,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將路口停等、指差動作列為公司應教育駕駛人的動作,駕駛若未遵守,依公路法公司未善盡教育駕駛人責任,可開罰公司九千至九萬元罰鍰;駕駛在行穿線未停讓行人,依道交條例看罰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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