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50歲失智 家屬嘆被長照漏接
年節氣氛濃,四十歲江明倫卻難有過節的心情,他的妻子被診斷為額顳葉型失智症,因不滿五十歲,尋求照顧資源,發現不是額滿就是費用超出負荷,他不禁想問:「誰能為年輕型失智症家庭帶來希望?」失智症協會理事長徐文俊呼籲,部分案例應考慮個案申請,才能幫助有實際需要的家庭。
藝人林葉亭的失智症父親失蹤引發憾事,凸顯失智照顧困難,不只年長者,年輕型失智症患者也需要重視。江明倫和太太育有一女,美滿家庭卻變調,太太變得不愛理人,不吃正餐只吃零食,遊蕩甚至失蹤好幾天,不接電話、不回訊息。
發病到確診 4年才知道
江明倫以為太太要離婚,直到去年四月太太離家多日,經報警後強制送醫,接受精神科診治發現,江太太曾因暈倒送急診,調出當時腦部電腦斷層,大腦已萎縮,轉診至神經內科,確診為額顳葉型失智症。「從行為改變到確診,整整花了四年」,江明倫說。
江明倫打長照專線,江太太為長照失能等級第四級,但長照2.0服務對象需六十五歲以上、失智者五十歲以上、失能身心障礙者,前兩項年齡不符,申請身心障礙證明等了兩個月,符合資格後,發現住家附近日照中心額滿,居服員服務時數有限,住宿式機構一個月收費近五萬元,實在無力負擔。
患者體力好 照顧者受傷
幸好後來住家附近新開一間日照中心,江明倫上午送太太過去,下午由家人跟自己輪流照顧。但江太太行動力強,有次丈母娘為了把女兒追回來,跌倒撞斷牙齒。江明倫只好申請外籍看護,但聘請外籍看護後,使用日照中心和居服員必須自費。經濟壓力加上還要工作及照顧稚齡女兒,江明倫覺得難以負荷。
衛福部:有身障證明可用長照2.0
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吳希文說,四十九歲以下失智症患者取得身障證明,即可接受長照2.0服務,若未領有身障證明,雖然無法使用長照給付服務,極輕度或輕度者可至失智據點;極輕度或輕度但有行為精神症狀,如妄想、幻覺等,屬於困難照顧者,可由醫院附設權責型失智據點收治。
若符合長照2.0資格,但聘請外籍看護,吳希文表示,仍可使用長照2.0的專業服務、交通接送、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到宅沐浴車服務及喘息服務等,家屬可與長照專員再討論,找出最適合的照顧方式;至於長照服務對象是否應納入四十九歲以下未領有身障證明的失智者,必須整體考量,外界若有建議,可經由專家會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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