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鮮乳標示爭議有解 政院定調保存期限14天內 產業界批拖太久
![衛福部食藥署去年6月預告「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草案,該草案預定今年7月生效,但可標示「鮮」字引發酪農強烈不滿,甚至揚言上街抗議。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衛福部食藥署去年6月預告「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草案,該草案預定今年7月生效,但可標示「鮮」字引發酪農強烈不滿,甚至揚言上街抗議。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5/02/12/realtime/31481556.jpg&x=0&y=0&sw=0&sh=0&sl=W&fw=800&exp=3600&w=930)
衛福部食藥署去年6月預告,保存期限超過30天乳品可標示為「延長保存期限鮮乳」、「長效鮮乳」或「ESL(延長效期)鮮乳」,該草案預定今年7月生效,但遭產業界極大反彈。據了解,行政院已指示,保存期限在14天以下才能標示鮮乳,算是為延宕已久的標示爭議指明方向。
去年4月農業部在進口牛乳的標示給兩項建議,針對效期30天以上進口鮮乳得標示「長效鮮乳」的甲案,或是標示「長效乳」的乙案,但也強調基於農產輔導及發展需求,建請可優先採用乙案,該草案預定今年7月生效,但可標示「鮮」字引發酪農強烈不滿,憂心國產鮮乳失去競爭力,揚言上街抗議。
農業部證實,在14天內保鮮期內的乳品才可標示鮮乳,這部分行政院內部會議中已達共識,但仍以行政院拍板才能決定。
中華民國乳業協會秘書長方清泉表示,進口乳表存期限30到90天,如果還標示鮮乳就會和國內保存期限14天的乳品完全無法區隔,也打擊公平競爭,因此國內應該要有區隔的標示,希望衛福部能挺起胸膛為酪農和消費者著想,昨天衛福部代表證實已得到政院協調,待行政院拍板,就會朝著14天才可標示鮮乳的方向進行。
方清泉說,昨天立委召開的公聽會,立委們希望衛福部的行政處理能夠更有效率,確實農業部、經濟部和衛福部的行政效率真的要改進,農業部去年2月1日起已經就邀集各部會討論標示,6月衛福部的草案預告至今也已經延宕半年了。
方清泉說,標示一事至今仍猶豫不決,就是各部會在踢皮球,看起來大家都很禮讓,但農民平等競爭、消費者知的權利也已經喪失掉了,對此真的很憤怒,再這樣搞下去農民是真的要上街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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