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遭販運海外 婦援會呼籲勿歧視責難被害人二度傷害
最近泰緬打擊緬甸園區將陸續有被害人救出,新聞陸續報導曝光。婦女救援基金會呼籲民眾,應理解人口販運被害人的處境,減少歧視性言論,以免造成被害人及家屬二度傷害。如民眾發現家屬有疑似被販運,請盡速報警通報人口販運或失蹤,取得報案證明。同時,通報外交部,並盡量提供被害人正確位置給外交部負責人員或警察,包含定位、身分、幾棟幾號幾樓等資訊,以利救援。
婦女救援基金會表示,根據服務被害人與家屬實務經驗,或被害人返國後透過媒體揭露被販運經歷,發現被害人遭受到各種暴力對待後,為了生命安全不是被迫加入從事不法工作,就是想辦法逃跑、被囚禁、轉賣、求助家屬籌措贖金等。有被害人勇於冒著生命危險嘗試透過各種方式求救,也有被害人不敢也無法求助。
近期由於獲救被害人公開被販運經歷,引發媒體報導及各受害國家的關注,損害泰國形象及旅遊市場,使得泰國、緬甸採取多項措施打擊靠近泰緬邊境上的詐騙集團,包括中斷電力、網路跟燃油供應,各國被害人終於陸續被獲救,其中包含我國被害人,但現在仍有多數被害人尚未救援出來。
婦女救援基金會實務經驗發現,人口販運被害人返國後,常出現有身心創傷反應,例如無法入睡、恐懼、不信任、作惡夢、過度警戒反應等,需要居住、經濟、工作、被害人訴訟需求外,可能因為被迫做詐騙工作被提告而須面臨司法訴訟,形成是被害人也是被告的雙重身分處境。
然而,當被害人救援回國後新聞曝光後有部分民眾針對此類事件,發表冷嘲熱諷甚至具有歧視性等責難被害人的言論,此將造成被害人及其家屬二度傷害,造成日後就業、居住、生活適應及身心復原的困難。人口販運防制法對於疑似被害人有鑑別機制,針對返國被害人鑑別,以確認是否為人口販運被害人,一旦鑑別是被害人,依法政府須提供相關必要服務,
婦援會呼籲國家政府是有義務和責任對被害人進行救援、保護,應積極透過各種方式和管道派員救援及協助盡快返國。當被害人救援返國,詐騙公司無人力進行詐騙工作而將降低詐騙事件發生及財損。對於人口販運被害人返台後,應給予後續相關服務如心理輔導、法律協助及必要之醫療協助等,同時積極查緝、起訴、定罪人口販子和詐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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