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馬頭山不法傾倒廢棄物7嫌交保 民團籲修法加重罰則

今年1月時馬頭山南邊麗湖被不法傾倒事業廢棄物,現場被傾倒超過2800立方公尺,據台南社大環境小組檢測,鋅、銅含量高出環境背景值的310倍,且距離水源地不到100公尺。橋頭地檢署2月時會同保七、高雄市警局偵辦,起訴相關嫌疑犯7人,橋頭地院裁定5到8萬元交保,雖檢方抗告但橋頭地院仍裁定交保。民團認為,環境部應修「廢棄物清理法」加重罰則與刑責,否則就是縱容廢棄物汙染土地的幫兇。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表示,高雄橋頭地方法院讓嫌疑人低價交保,嚴重打擊檢警士氣,環境部多年來一直研商不修「廢棄物清理法」,不加重罰則與刑責,導致廢棄物違法亂倒情形更嚴重,環境部與司法院的做法等於是縱容廢棄物汙染土地的幫兇。
馬頭山自然人文協會會長黃惠敏表示,7名嫌疑犯竟僅以5至8萬元交保,這一處理結果令在地人深感失望,因此喊話高雄市長陳其邁,高雄市政府作為廢棄物傾倒地的土地所有者,市政府必須加強監控與防範機制、加強執法力度,並儘速清除廢棄物,從根本解決問題,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前高雄市議員林于凱表示,北部的事業廢棄物長期北廢南運,高雄、台南的山區屢屢成為受災區,2013年旗山農地被回填99萬噸的有害事業廢棄物,到現在還沒清完,這次逮獲的嫌疑犯就是多次從北部遠道而來偷倒,結果橋頭法院輕易准許交保,可能導致串供下讓後續調查及究責困難,已經抓到嫌疑人卻不嚴辦重罰,後續就會一再發生。
台灣生態學會理事王豫煌指出,非法掩埋有毒廢棄物的組織犯罪案件在全國各縣市一再發生,許多案件因為罪證不足而讓不法集團逍遙法外,好不容易成功起訴的案件,卻面對司法縱放、輕判罪犯,更讓犯罪集團囂張橫行。
陳椒華補充,環境部應修法將所有不法業者重罰,而且應採用現場可判定有害事業廢棄物的XRF儀器檢測,才能現場判定有害事業廢棄物,使違法者不能交保、不能脫產、不能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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