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重大兒少性猥褻案件協助網絡頻出包 真的只是人員訓練不足?

勵馨基金會、民間司改會、人本教育基金、立委范雲、陳培瑜針對新北市一起小型才藝班12位兒童遭加重猥褻及強迫錄製性剝削影像案舉行記者會。被害兒童家長發現性侵被害人服務制度中各網絡效能問題,及其所造成被害人求助的障礙,人本教育基金會、民間司改會、勵馨基金會接獲申訴,將與被害兒童家長共同至監察院遞出陳訴書陳情。
受害家長表示,一起重大兒少性侵案件,教育、警政、衛政、社政、偵查、犯保網絡,每個環節都不友善,從報案到醫院程序混亂、未落實減少陳述原則,家防中心、學校輔導及社工專業度不足,偵查庭檢察官又拒絕家長及律師陪同,犯保資源無法到位,民事執行處跟犯保都做不好個人資料保護,這個看似綿密的性侵害協助網絡,可以說是從頭到尾,每一個環節都不友善。歸納下來皆為「加強教育訓練」,亦即把本案處理的問題定性為各單位「人員訓練不足」。
與會人士表示,這固然為改善方向之一,但恐仍不足檢討整體機制與標準、每個環節都錯一點,就是整個網絡機制有問題。社會各界對兒少性侵案件之關注甚高,司法程序效率也不差,然而被害幼童及其家屬需要的,不僅是一個公義的判決結果,在求助的過程中,需協助網絡避免不具創傷知情敏感度的反應及不必要的消耗。綿密的「性侵害案件協助網絡」包含警政、衛政、社政、教育、司法端,建立的目的是為了分工、完善被害人協助資源,而非分散、降低各環節專業人員的注意程度,追根究底問題,總是出現「這是另外一個系統的責任」這種答案。每一個環節都錯一點,對被害人而言,就是累積成一種「每一步都不順利」的習得無助。本案得以順利走到判決,也僅能依賴被害兒童家長個人的知識背景、心理素質與運氣,來填補過程中網絡的疏失。完善系統不能仰賴個別工作者之注意,而應盡可能加註注意事項、建立機制,故本次陳訴針對各問題提出八大方向的建議,希望監察院協助調查與追蹤後續改進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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