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拍板攬才擴大範圍 永久居留鬆綁

為吸引國際人才,行政院會昨天拍板「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放寬年薪六百萬元以上來台一年即可申請永居,世界前一千大學畢業生來台工作免兩年工作經驗,副學士僑外生也受惠。但學者指出,待遇沒提升、需求沒改變,攬才效果有限。
攬才專法自二○一八年二月上路至今,國發會統計,外國專業人才與特定專業人才合計突破七點三萬人。
國發會副主委詹方冠說明,過去每年約有三百名世界前五百大畢業生來台,擴大為一千大後,人數可望倍增,也看好許多新南向國家大學排名,落在世界五百名至一千名中間,符合企業人力需求。
但排名之中也有北大、清華、復旦等大陸頂尖大學,陸籍學生是否能同樣以放寬標準來台?國發會官員說,大陸學生非屬外籍人士,不適用本法。
這次攬才專法放寬取得副學士以上學位的畢業僑外生,得折抵申請永久居留的連續居留期間為一至兩年,官員表示,副學士指的是五專或是二技學位,放寬的目的,則是希望能夠盡可能的擴大留才的範圍,加強留才力道營造友善環境。
修法也放寬外國專業人才無須取得永久居留即可適用勞退新制,且經許可永久居留者得適用就業保險,以及經許可永久居留且符合居住滿十年等條件者,得使用部分身心障礙照顧服務及長照服務。
台大國發所兼任副教授辛炳隆表示,台灣攬才的最大障礙其實是待遇問題,修法放寬不能說沒效果,但效果有限;他認為,要國際攬才,台灣必須有自己的市場定位,或另設計一套判別人才的機制,不然前一千大畢業生能去的地方很多,未必想來台灣。
中央大學經濟系教授邱俊榮提及,政府責任是打造良好環境,但過去常遇到的問題是需求面沒出來,業者必須將升級轉型為重要目標,願意投入研發、引進人才,在產業環境、需求沒改變下,攬才效果不會太好。
邱俊榮說,這次修法放寬對象多元,除年收入六百萬的專業人才,也包含副學士學位以上僑外生,但這類僑外生比較類似技術性勞動,要解決的應該是缺工問題,跟延攬專業人才達到產業升級的目標不太一樣,將僑外生涵括在內有點名不副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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