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波再爆爭議 「姐弟醫師靠爸醫院實習」 衛福部回應了
波波牙醫爭議,台灣基層牙醫師協會暨本土小牙醫聯盟今天表示,兩名在捷克唸書的「波波醫師」,其學校的實習學分竟是在父親於台灣開設的醫院完成,考選部卻承認其學歷,質疑此為違法密醫行為,要求衛福部廢止新版「醫師法施行細則」,恢復106年學歷採認原則。
衛福部表示,施行細則與學歷採認原則為同一套標準,僅提高法律位階。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指出,新版醫師法施行細則中針對學分採認內容,都根據106年學歷採認原則,沒有更動,只是提高法律位階。今天所指個案應是應考資格問題,不是法規面問題。
陽明交通大學牙醫系教授林元敏說,該兩名波波醫師是一對姐弟,新冠疫情期間,無法回到捷克學校實習,選擇在其父親位於高雄的醫院實習,但該院科別只有婦產科、小兒科、乳房外科及約20張病床,明顯不符合教學醫院標準,但實習時數不僅捷克承認,我國考選部和衛福部竟也承認,顯然放水,打臉衛福部長邱泰源「是20年以來最嚴格的一個規定」、「放寬學歷資格是絕不可能」 的說法。
林元敏說,波波學生要回台當醫師,第一道關卡是要通過學歷審查,才有國考資格。衛福部竟在審查會議前三天突襲公告新版「醫師法施行細則」,承認遠距教學及野雞大學學歷,新法甚至「溯及既往」。考選部甚至讓考生簽切結書,等於考生說自己合格就合格,質疑考選部圖利及瀆職。
台大牙醫系副教授王東美說,國內醫學系和牙醫系教師均需經教育部審核認可,不是有醫師或牙醫師執照就可任教。她強調,新版醫師法施行細則不應開放遠距教學,否則教學品質堪慮,波波畢業學校應限於我國教育部認可的大學,不能放寬為只要對方政府或團體認可我國就認可,且見習時數不得抵扣實習時數,以免醫師訓練不足,讓民眾成為白老鼠。
劉玉菁表示,新版醫師法施行細則中針對學分採認內容,都是從106年學歷採認原則移過來的,沒有任何更動,只是抬高法律位階,台灣基層牙醫師協會也認同該學歷採認原則是較嚴格的,「內容是本來就有的,去對一下、比一下就知道了」。
劉玉菁指出,依照醫師法施行細則,國外學歷畢業生返國考取醫師執照,必須先於畢業前在教學機構完成3200小時實習,返國後經學歷甄試,通過後才符合第一階段國考應考資格,通過後,必須在教學醫院完成一年實習,才能參與第二階段國考,通過考試後,才能進入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PGY)及專科醫師訓練、考試,以取得醫師執照。
至於,台灣基層牙醫師協會指控個案,劉玉菁說,今天所指個案應是應考資格問題,不是法規面問題,個案資格學歷審查,涉及實際審查內容,這由考選部認定。至於是不是密醫?醫師法針對密醫行為已有法律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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