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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僕無需證明3天身心調適假 人事總處:已呈報政院

總統府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提出研議增調公務人員「身心調適假」,人事長蘇俊榮說,3月17日已經呈報行政院,從7天事假中可挪移3天為身心調適假,不須證明、機關不能反對也不能給予不利處罰。不過立委仍質疑,政府既然提出了就要能落實,不要讓美意被打折扣。
勞動部去年發生公務員遭霸凌案,引發社會矚目,也引發總統府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研議增調公務人員「身心調適假」,蘇俊榮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表示,人事總處已經在3月17日將相關方案提交行政院,將來還要會考試院。
蘇俊榮說,行政院方案從現行7天事假中挪出3天作為身心調適假,機關仍要給薪、不能反對,不需要提出證明,機關也不能在考績等方面做出有害處分。
不過立委莊瑞雄質疑,先前教育部提出身心調適假時,就有學生反映被刁難,一般人要請事假已經很困難了,更何況是新的調適假。他並強調,請身心調適假會擔心被貼上偷懶的標籤,機關內的其他人也有職務代理問題。
蘇俊榮回應,基本上當事人應該是有需要才會申請調適假,立委的關切「是有可能」,以現行情況來看,同仁間可能疑惑「人好好的怎麼會請假。」不過那本來就是當事人的權利。
莊瑞雄對此強調,政府既然提出了就要能落實,不要讓美意被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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