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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人員涉詐騙、虐待「終身不得從業」 衛福部預計年底上路

長照人員若涉及詐騙、虐待被照顧人等行為,日後將不可再從事長照工作。衛福部預告修正「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部分條文,修法重點包括強化不適任人員管理機制,對未提供適當照顧與保護,且侵害使用者權益等不當行為,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被廢止長照人員認證者,日後將禁止重新申請,並不再發給長照人員認證,預計新制將於今年年底前上路。
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吳希文說,「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為強化不適任人員管理機制,優化認證更新與繼續教育規定,提升制度彈性與執行效益。
吳希文指出,現行「長服法」未規範長照人員涉及詐騙、虐待被照顧人後,即不再發給認證機制,但為保障長照被照顧者權益,將針對長照人員涉及詐騙、虐待被照顧人等不當行為,修正草案增列規定,對未提供適當照顧與保護,且侵害使用者權益等不當行為,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被廢止長照人員認證者,日後將禁止重新申請並不再發給長照人員認證,藉此保障服務對象的安全與權益。
另為協助長照人員持續進修與順利重返職場,吳希文說,修正草案內容調整相關認證與教育制度,包括明定申請認證前共同訓練需於1年內完成,以確保訓練內容與現行政策接軌;考量部分長照人員領證後長期未於機構登錄或中斷服務,恐因需一次補足全部繼續教育積分而難以重返職場,因此增訂認證更新規定,放寬可用近一年內累積達六分之一積分(20點)替代全部時數,降低回流門檻。
修正草案也鼓勵長照人員重新投入長照服務,同時提高網路課程可計入積分點數由40點提高至80點,便利彈性在職學習。目前修正草案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21日止開放各界提供意見,若一切順利新制於今年年底前公告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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