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和山光電場鄰近聚落成「下個小林村」 居民盼恢復原狀
高雄大樹區和山光電場鄰近和山里聚落,儘管經濟部撤銷二期光電許可,但面對已大規模開發的山坡地,居民希望市府能要求業者完成水土保持工程,議員直言,該案一、二期都違規,說撤銷許可只是做半套,第一期許可也應撤銷,先做好水土保持再說。
原本綠意盎然的山林,現今成了光禿陡峭的山坡地,還有滿山遍野的黑壓壓太陽能板,場面怵目驚心。一名居民昨出示豪雨造成的影響,只見山坡地部分地基被掏空,一旁排水溝漫出黃色溪水,「一次豪雨就造成掏空,若真發生山洪,我們能躲哪裡去?」憂心成「小林村」翻版。
居民說,他從頭到尾都反對設置,既然光電廠是政府核准開發,現在又撤銷開發許可,那就要求業者恢復原狀,讓山坡恢復原始森林樣貌。
和山里長吳順治也說,第二期雖然撤銷,但山坡地已被開挖,地表裸露在外,若遇強降雨,很擔心發生土石流,希望市府不只撤銷,還要督促業者完成水土保持工程,讓里民安心。
民進黨高市議員黃飛鳳早在業者剛施工時,就質疑開發案影響,黃表示,去年六、七月發現現場未做水土保持,八月辦會勘意見卻不受重視,如果經濟部僅撤銷第二期許可,問題還是沒解決,第一期許可也應撤銷,先做好水土保持再說。
立委柯志恩本月曾邀集能源署現勘,確認業者部分開發範圍違規,她昨受訪直言「空拍圖真的震撼所有人」,過去藍綠議員都質詢此案,市長陳其邁只說會開罰,雖陸續開罰七次,但相比全數運轉後業者一年能賺四億元,水公司也能獲得逾千萬元租金,根本不足為提。
柯志恩說,經濟部僅撤銷該案第二期十公頃籌設執照,第一期只要做好水土保持,仍可持續施工,但當地民眾對於第一期水保計畫、綠地維護都相當擔憂,尤其七、八月面臨汛期,「萬一土石流一來,就不是行政罰緩可以解決的問題了。」
國民黨市議員邱于軒則直指該案一、二期都違規,已經完工的一期計畫,裝設範圍也超過允許內容,只要改善完成,業者仍能夠營運,說「廢止」,也只是做半套。市府應要求業主重新擬定水保計畫,立即完成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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