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手頭」槍殺2車手 向被害家屬懺悔:有機會將代死者盡孝
車手頭蘇柏源與楊姓、陳姓男子參與詐騙,2022年8月17日楊、陳提款時被逮,供出蘇,蘇要求楊2人改供詞卻遭楊索討800萬元「改口費」。蘇約談判,卻先後槍斃楊、陳,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台灣高等法院昨辯論終結,蘇向陳母鞠躬致歉,表示因自己的衝動毀了3個家庭,他有心和解但因身在監所而無法籌錢,將來有機會將代替死者盡孝。
蘇柏源原本和2名死者的家屬和解,但參與和解的胞兄蘇柏毅事後卻失聯,沒有賠償,讓被害家屬覺得受二度傷害。日前蘇透過「前舅子」伸援賠償家屬20萬元,高院定1月15日宣判。
38歲的蘇柏源與27歲的陳姓、楊姓男子是詐團同夥,擔任車手的楊與陳於2022年8月間提款時遭警方逮捕,供出「車手頭」蘇柏源。蘇要求楊等人改口,卻被要求給付800萬元,蘇心生不滿,買了手槍及子彈。
同年9月1日晚間7點31分,蘇攜槍前往桃園區中華路套房與楊等見面,亮槍後要求除楊2人外的在場人全離開。等到套房無其餘外人,蘇與楊、陳口角,盛怒下先朝楊的右太陽穴處及頭頂處接連射擊2槍,又向前朝陳右邊太陽穴處開槍,兩人當場死亡。蘇犯後逃亡3天落網。
桃園地院審理時,蘇自陳因楊、陳因在另起詐欺案中供出他,害他被關而心生不滿,不過他辯行凶前曾吸食K他命,導致辨識能力降低。精神鑑定報告則指蘇案發前雖施用K他命,但沒影響辨識或控制能力。
桃院審酌蘇柏源僅因爭執即起意殺人,甚為偏執,長期監禁和輔導治療後是否能改正回歸社會是疑問,依殺人、槍砲等罪判蘇無期徒刑,併科5萬罰金。
案經上訴,訴訟代理人於去年10月15日高院開庭時,向法官表示一審期間被害人家屬堅持死刑,後來經調解,才接受和解條件,但沒想到蘇的哥哥蘇柏毅自此失聯,「1塊錢都沒付」,家屬相當生氣。
高院7日審理時,雙方和解成立,但聲請訴訟參與的陳姓死者母親忍不住抱怨,稱蘇未履行先前的和解條件。訴訟代理人表示,蘇蓄意殺害2人,符合去年憲判8號「情節最嚴重」之罪,家屬白髮人送黑髮人難以承受;因蘇已先賠償20萬元,並承諾每月匯5千元給被害家屬,若依此條件給付,願尊重合議庭量刑。
檢察官認為,蘇柏源家庭經濟狀況不佳,但他長期受家人疼愛,家人疼愛不能當成減刑的因素,案發時蘇先請其他人離開,可見非不能自制,犯後各種計畫也顯示殺人不是情緒衝突下的行為。
蘇的律師指蘇不是無差別殺人,也不是殺非常多的人,不符合「情節最嚴重」條件,且他也沒有凌虐、殺害老弱婦孺,死刑不能是科刑的選項。律師說,蘇有復歸社會可能,請求改判有期徒刑。
蘇柏源在最後陳述時表示,目前賠償被害人的金額微不足道,他被關押也無法親自聯繫胞兄,但他真的把和解放在心上,他也是人父,他曾對幼子說「爸爸犯了不可原諒的錯」,這2年來陳母一路出庭,他很謝謝她願意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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