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2小時遭不正訊問? 彭振聲打臉柯文哲律師「檢問案態度很好」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今上午再行準備程序,傳喚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檢方起訴認定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嫌,彭坦承犯行,承認檢方所有起訴事實,並反駁未如柯文哲律師所述遭不正訊問,未錄影的2小時是去吃飯、用藥和上廁所。
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3月20日開庭時,曾說,檢察官分別於2024年10月11日及14日「不正訊問」沈慶京要求認罪,台北地檢署卻發新聞稿稱是「視察」洗白,檢察官又於同年10月18日開庭前再度向沈慶京要求認罪,沈的律師當庭抗議,檢方擔心程序有瑕疵,才於10月23日補交視察報告給法院。
鄭深元曾說,檢察官要求沈慶京去咬柯文哲的手法不止一次,檢察官訊問彭振聲的過程中,自下午3點半至5點半之間,有2小時沒有錄音、錄影,之後彭振聲就認罪;再者,邵琇珮去年9月回台接受檢方訊問,晚間11時20分至凌晨2時19分也有3小時空白,之後邵琇珮就認罪,本案唯二認罪者都出現一樣的問題。
彭振聲委任律師黃品淞今開庭指出,柯文哲律師於上次開庭主張彭振聲接受檢察官訊問時,也有「消失的2小時」,指下午3點半至5點半之間,有2小時未錄音、錄影,暗指彭有被檢察官不正訊問一事,他訊問當日他和律師李岳洋全程在場,並澄清當下午4點半至5點半是台北看守所用晚餐的時間,而彭飯後需服藥,只能先回舍房用餐、吃藥,「彭振聲人不在場,當然沒有錄影」。
法官再問筆錄中是記載下午3點半至5點半沒有錄影,彭振聲當日檢察官是否有故意延後錄影或不錄影的情形?彭回答,沒有不正訊問,黃檢察官、林檢察官問案態度都很好,是因為有人要上廁所,才會沒有錄影。
彭振聲今開庭仍採認罪答辯,但律師一度針對「萌生犯意時間點」加以爭執,認為彭振聲是於2021年7月30日函文、都委會決議以都市計畫法處理京華城案才有犯意,檢方則是根據彭振聲自白內容,認為彭振聲是於2020年4月14日即有犯意,最終彭和律師同意檢方論點,並強調沒有要翻供,還是承認檢方起訴的事實,也沒有要傳喚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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