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移工從泰空運乾大麻花來台 查獲遭重判9年
鄧姓越南男子是逃逸外籍移工,以每公斤6千萬越南盾(台幣7.5萬)的價格,從泰國以茶葉罐形式寄乾燥大麻花來台,遭關務署發現有異開驗查獲,加上多次販毒,遭新竹地方法院重判9年,陪同去領貨的范男與阮男也被發現有協助販毒,各判范男3年半、阮男5年半。
法官調查,鄧姓越南男子以通訊軟體,以每公斤6千萬越南盾(約台幣7.5萬)的價格,於113年7月17日,在泰國某處,將含有第二級毒品大麻成分的乾燥大麻花共8包(淨重2919公克),藏放在茶葉罐空運來台,遭到關務署在執行X光儀檢視勤務時,發現有異開驗而查獲,並移送警方。
警方喬裝郵差按址寄送,鄧男邀范男載姪子阮男,抵達該地址後領取,遭到埋伏員警在取領包裹現場前方不遠處攔檢,查獲運輸、販毒聯繫用手機、記載販毒的帳本等。警方查獲鄧男多次以臉書通訊軟體聯繫與不同的越南籍男子交易毒品,四次聯繫阮男販賣愷他命、大麻捲菸等,一次聯繫范男共同販毒等。
對於包裹部分,范男供稱他怕被鄧男打,才下車去收。有懷疑包裹裡面是大麻,因為知道鄧男是做賣毒品的生意 。阮男供稱,後來范男被抓,舅舅才跟他說是大麻。鄧男承認從國外訂來台要販賣大麻,另兩人不知道包裹內是毒品。
法官認為,雖然范男、阮男不知道包裹的毒品種類,但鄧男委託前往現場領取時,已知悉包裹內可能含有毒品,堪認其等已預見所受託領取包裹內可能藏有第二級毒品大麻。
法官審酌,鄧男是逃逸外籍移工,滯台從事運輸及販毒以獲取經濟來源。阮男是來台就學之學生,正值青壯,卻為貪圖一己私益與舅舅共同從事運送及販賣毒品、收取費用之工作,其等所為助長毒品流通,本案查獲之大麻花數量高達8包,一旦成功運送並流入市面,勢將加速毒品之氾濫,危害甚廣。
法官參酌鄧男為警查獲後矢口否認犯行、飾詞矯飾,嗣於羈押後之偵審程序始坦承上開犯行,犯後態度實難謂良好,阮男雖曾坦承與鄧男共同運毒,但羈押訊問時又否認,直到準備程序才坦認,兩人前後供詞反覆,耗費大量司法程序及量能,亦不足認犯後態度良好。
法官審酌,范男則於偵審中均坦承運毒及共同販毒,犯後態度尚可稱良好;再慮及3人所運輸、販毒品種類、數量、次數與金額,判鄧男9年、范男3年半、阮男5年半,3人均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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