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檢控20分鐘增容積率 律師說合法
法官問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主持都委會慣例。彭稱,他主持過一一三場會議,只有一次因社子島是否保留聚落,委員間爭執激烈才動用表決;七八三次會議他逐一請委員表示想法,覺得都無意見才作結論,還要求把陳情記在紀錄裡,那次會議是在訂京華城容積率上限「天花板」,案子要再送都委會嚴格審查。
檢察官表示,會議中本要討論適法性的問題,但是委員薛昭信認為京華城案複雜、出現許多新名詞,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卻稱可以個案處理,違反平等原則,且薛稱案子並非都更案,邵是實問虛答,連主席彭振聲都配合說「這樣滿合理的」,委員未加以討論。
檢察官說,於公益對價議題上,委員陳春銅、黃台生、李永展、胡曉嵐各自發言,彭振聲用備好稿子說「那我們就通過」,短短廿分鐘通過擔保一○○億元利益案子,彭將審查責任全推給委員;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旁聽時沒簽到卻任意舉手發言,受彭善意對待遞麥克風講話,違反旁聽規則,也是研議案違法的證據。
柯文哲律師說,薛昭信對基準容積率百分之五六○是否為上限不清楚,邵琇珮解釋後,薛沒再反對;都委會廿一人,當天四人請假,扣除主席有十四人發言,在出席人數過半、同意人數過半下,彭振聲讓委員充分發言,連執秘劉秀玲也發言,彭裁示內容全納入細部計畫,證明會議決議合法。
沈慶京律師說,七八三次會議前另有有關的七七五次會議,還有二次專案小組討論,檢察官只抓七八三次會議不適當,且彭振聲讓大家發言,薛昭信發言達五次,沒有強制通過。
彭振聲律師指出,檢方指控彭沒阻止沈慶京發言,是不知簽到者有誰,不是掩護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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