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男勒贖運將120萬未果…分屍再焚屍逃19年 入境被活逮
新北市男子徐瑞廷2004年因勒贖120萬餘元的勞工保險退休金未果,殺害計程車司機黃啟裕,犯後為了湮滅證據,以菜刀將黃男四肢分屍,裝入黑色垃圾袋丟棄,頭跟軀幹則以「焚屍」方式處理,震驚社會。徐瑞廷案發後次日潛逃大陸,事後經19年未被逮,沒想到2023年1月從松山機場入境,因通緝身分被海關攔下,逮捕解送歸案。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依強盜殺人罪起訴,全案將移國民法庭審理。
起訴指出,徐瑞廷因積欠多筆債務,也沒有固定收入,缺錢花用,2004年1月8日晚上9點多,在新北市淡水區搭乘黃啟裕駕駛的計程車,車上交談時得知黃男剛領得的120多萬元的勞工保險退休金,持水果刀意圖強盜。
運將黃男因年齡達59歲、身體欠佳,當場昏倒,徐瑞廷見狀先偷走車上的零錢與手機,把運將搬到計程車後車廂,再開走計程車亂晃,期間運將因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發作身亡。
徐瑞廷見運將在後車廂死亡,又從他手機發現運將兒子正在找爸爸,怕事蹟敗露,同年月9日早上11點至同年月11日早上8點多,用手機回傳訊息製造「尚未死亡」的假象。
徐瑞廷這期間購買菜刀、黑色垃圾袋、汽油等物,以菜刀砍斷運將四肢,裝進垃圾袋後丟入垃圾車,再從他處取得棉被,把剩下的頭部和軀幹包起來,裝進垃圾袋後,開計程車至在新北市淡水區某產業道路上的加油站,把頭部和軀幹抬出後,用打火機燒毀屍體。
徐瑞廷分屍、焚屍後,把犯案用計程車棄置新北市三重區重新橋下離去,接著在同年月11日,開其他輛車直達桃園機場,搭機逃亡大陸。
2004年1月10日早上8點多,有民眾開車行經產業道路,發現有一具僅剩軀幹的男性焦屍報警,檢警介入偵辦,確認死者是59歲計程車司機黃啟裕,接著在同年月18日晚上,尋獲棄置計程車,在車上採集指紋,送鑑定確認犯嫌是已在案發次日搭機前往中國大陸的徐瑞廷。
徐瑞廷事發後逾19年在大陸未歸,孰料2023年1月疑自以為過了追訴期,從松山機場返台,因通緝身分遭海關攔下後逮捕,解送歸案。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依強盜殺人罪起訴,全案將移國民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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