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刑犯保外就醫 逃亡性侵2女劫財
新竹監獄受刑人江昱賢涉犯強盜性侵案,判刑十九年八個月,去年底獲醫師評估有下肢癱瘓之虞保外就醫;他病況好轉後,上月三日屆期未返監脫逃,逃亡期間廿四小時內連續二度性侵、劫財,在桃園被警方逮捕,發現是受刑人,桃園地檢署訊後聲押獲准。
據調查,年約四十歲江昱賢是四海幫成員,曾犯下強盜性侵等重罪,新竹監獄指他先前病情嚴重,經台大新竹分院醫師評估病況複雜且有多重病因,需返回原治療醫院由原主治醫師治療,否則恐有下肢癱瘓危險。獄方衡量江病況、剩餘刑期四年多,進入陳報假釋階段,准予保外醫治。
江經半年多治療復健,獄方人員今年五月間評估病況改善,經主治醫師確認,發文函請江六月三日向新竹地檢署報到,返監執行,江未現身並脫逃。
桃園警方六月廿一日凌晨獲報,桃園區一間汽車旅館有女子遭綑綁性侵,搶劫數千元;隔日凌晨龜山區某汽車旅館又發生類似案件,一名性工作女子遭性侵、搶走兩萬多元及證件。
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涉案男子行蹤,查出是新竹監獄受刑人江昱賢,平日搭乘計程車移動;六月廿二日晚上江在桃園區另間汽車旅館疑似準備再度犯案,警方掌握行蹤,埋伏在旅館門口逮人,江坦承犯案,檢方聲押獲准。
新竹地檢署昨發出聲明,此案自接獲新竹監獄通知,即依規定完成分案,並依法辦理相關執行程序,全案處理過程均符合法定程序並無延宕,確保司法執行程序進行。
新竹監獄指出,江姓受刑人保外醫治程都依規定辦理,但基於社會道義與顧及民眾情感,獄方仍難卸責,對社會大眾表達深切歉意。矯正署也表示沉痛與遺憾,未來針對具犯罪危險者,將實施高強度追蹤措施,並評估採用電子監控的可行性。
受刑人屆期未返監報到,須先由監獄將相關資料送檢察署,再由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處理,包括傳喚、拘提或通緝,公文往返期間形成受刑人「脫逃」空窗。矯正署說,正在研修法規,對無正當理由失聯、脫離督管、未準時報到返監者,建立「即時通報機制」,加速檢警通緝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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