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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縣水上鄉殺夫案 法院8月6日晚裁定羈押禁見
嘉義縣水上鄉6日凌晨驚傳家庭悲劇,有對夫妻因家庭糾紛發生口角,黃姓妻子涉嫌持水果刀刺死丈夫莊男。轄區警方將黃女帶回偵訊,依殺人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晚上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嘉義地檢署表示,水上分局6日下午5時40分許將涉嫌黃女移送地檢署,經檢察官於晚間7時許複訊完畢,認為涉犯刑法殺人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所涉係有期徒刑5年以上重罪,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嘉院法官漏夜開庭,認有上開羈押理由,於晚間10時30分左右,裁定羈押禁見。
6日凌晨1時許警方接獲報案,水上鄉三和村發生命案,警方到場,發現36歲丈夫莊男受有刀傷,傷者送醫治療仍宣告不治。當時30歲妻子黃女還在現場,被警方逮捕帶回偵訊。
警方調查,夫妻倆於凌晨發生爭執,過程中黃女涉嫌持水果刀攻擊丈夫莊男,造成莊男胸口及後背有多處穿刺傷治。夫妻育有2歲、5歲及7歲3名幼子,事發時3名孩子都在家。初步調查,夫妻疑似又為金錢、教養問題發生口角後,黃女涉嫌持水果刀刺傷莊男送醫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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