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政府死了嗎?是誰性侵了那個11歲少女?
名嘴朱學恆強吻市議員鍾沛君,二審判朱須服刑11個月,朱、鍾二人皆未再上訴,本案因此確定。台北地方檢察署原通知朱在2月4日入監服刑,但朱提前於1月24日入監。
鍾沛君被朱強吻,原是搭上前一陣子台灣的「Me Too」運動,因鍾、朱都是社會知名人士,媒體才會持續報導;不過,鍾揭發此事卻沒有提告,而朱是主動前往台北地方檢察署告發自己,最後法院進行審理判決。朱強吻鍾犯了「強制猥褻罪」,朱犯罪服刑,理當如此。但本案不是由鍾檢舉告發,反而是由犯罪的一方告發自己,相當罕見。鍾、朱2人原本知名度就高,經過本案,鍾、朱2人的知名度更高,應該都成了全國性的人物。
台灣社會前年搭上Me Too 列車,一時之間,暴露出相當多的性猥褻、性騷擾、性侵害等案例。固然受害人想獲得公平正義,但其中是否有些人處心積慮,想要蹭熱度、蹭知名度,則不得而知。可能有些Me Too的案子,被害人有可能是加害人,加害人也有可能是被害人;那些被透露出來的案例,是否有冤案、假案及錯案,更不得而知。因為關鍵在沒有一個組織,被授權主動及全面性的去進行獨立調查。
成年人還可以主動揭發性傷害,請求司法正義,勉強撫慰受傷害的身心靈,但兒少呢?在台灣這波Me Too社會運動,並沒有看到兒少被性傷害案例的揭發,台灣難道沒有或很少對兒少的性傷害?你信嗎?
衛生福利部網站在2021年5月,公布了一些統計數字,統計台灣青少年及兒童被性猥褻、性侵案例,性侵害被害人為18歲以下兒少約占6成,平均一年約發生數量達到5000件的兒少性侵害案件,其中女性兒少被害人約占76%,男性兒少則占24%。一年平均就有5千件以上的案子,數量相當驚人。如果加上保守民族性怕被人知道或避免二次傷害的考量,實際的案例數絕對比通報案例數要多。
教育部公布的數據,2013到2020年校園通報性侵案件有1萬4295件,其中發生在高、國中及國小和特殊學校就占92%,但經過正式程序,最後調查屬實的有4072件,僅僅占32%,你相信這個調查結果嗎?
今(2025)年1月8日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首次」公布了第一份的「校園及安置機構兒少性侵害系統性訪查案專案報告」,點出兒少在校園中遭受老師或教練性猥褻、性侵害的案例。「國家人權委員會」2020年成立至今逾4年,現在才有首份兒少性侵害調查報告,難道從蔡英文執政到現在快9年了,對兒少性侵的完整調查工作的負責單位都在睡覺嗎?人權委員會的調查報告提到2023年性侵害通報案件中,未滿18歲的被害人占了54.76%,共有5,155人,平均台灣每天有約15名兒少受到性傷害,真是駭人聽聞!
無獨有偶,今年1月中旬英國《衛報》也大幅討論英國對於兒少性侵害的獨立調查完全沒有任何進展,因而抨擊英國國會「西敏寺」文化,對於兒少性侵獨立調查留於「空口說白話」;尤其過去一、二年英國還有戀童癖幫派正在「蓬勃發展」,展開對兒少的集體性傷害,英國政府束手無策。
英國及其他歐美國家,對「孌童戀」的歌頌,以及對「戀童癖」的辯護,對於兒少在性方面的保護,幾乎流於空談。「孌童戀」是對於美少年的追求與戀愛,在歐洲歷史中常被流傳成「美談」;至於「戀童癖」則一般是對13歲以下的男女孩(大部分是女性)進行性傷害,包括性侵、誘拍色情影片或照片,以及從事各種猥褻活動等都算。
西方社會所以對「孌童戀」及「戀童癖」的寬容,來自於很多古希臘神話故事的神聖性。天神宙斯對美少年蓋尼米德的刼持、強暴與竉愛就是其中之一;蓋尼米德是特洛伊國王特羅斯之子,母親為卡利羅厄。特羅斯有三子:伊洛斯、阿薩剌科斯和蓋尼米德,蓋尼米德在其中最年少貌美,因此受到宙斯的喜愛,將他強制帶到天上成為宙斯的情人,並代替青春女神希碧為諸神斟酒。也許是受到這些神話的影響,教會的「戀童癖」事件的傳出,時而發生也特別引人注目。
但是,西方社會晚近也以較嚴格的法律及道德,約束對兒少情色影響。像法國社會在性愛方面十分開放,但對於兒少免於色情傷害則嚴苛對待,例如強姦15歲以下兒少為刑事犯罪,可判處15年以上徒刑;對兒少傳播色情刊物,可判5年刑期及7萬5000歐元的罰款。
台灣對兒少受到性侵害及性傷害,雖制定法律規範,但迄今為止十分缺乏對「孌童戀」及「戀童癖」的獨立調查及深入研究。人權是民進黨號稱其建黨所追求的價值,但對於性與愛,縱容部分似比法律規範及管理空間大很多;一部分民進黨政治人物還「身體力行」,但對於兒少免於性傷害的工作有所忽視,努力的空間還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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