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拍不雅片成勒索工具 小王逼穿絲襪陪玩判賠15萬
新竹陳姓人妻出軌人夫林男,在男方要求下拍攝多張裸露及隱私部位影像,事後男方卻以「不穿絲襪陪玩就散布裸照」為由傳送多則威脅簡訊,令陳女身心受創甚至自殘。新竹地院認定林男已構成恐嚇及人格權侵害,判賠償陳女15萬,並銷毀影像。
判決書指出,陳女與林男2020至2021年間發生不倫戀,過程中曾拍攝性行為及隱私照片。2022年4月至5月間,林男透過手機簡訊多次恐嚇陳女:「我要妳穿絲襪來陪我玩最後一次」、「我幫妳拍了很多下流的影片」、「你現在來找我,玩最後一次,東西還你以後別再連絡」。
林男還揚言:「不來就把裸照給你同事看」、「不回答?那我上網交換別人的囉」、「照片跟影片真的都在連你自拍給我的也在」、「都有露臉的喔」、「不來嗎?要讓你的男同事看看妳自慰的影片嗎?」等訊息,讓陳女心生恐懼,甚至出現自殘傾向。
陳女控訴,自己本即患有精神疾病長期就醫,遭林男恐嚇後病情加重,除失眠外出現嚴重焦慮而自殘,林男造成她精神極度痛苦,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林男則主張,對於刑事判決認定事實沒有意見,但陳女請求金額過高,他無力負擔;目前已無持有陳女所指照片及影片,若照片或影片尚存在,他願意銷毀。
法院審酌雙方經濟能力、事件情節與對陳女的影響後,最終判林男應賠償陳女15萬精神撫慰金。至於照片與影片部分,考量林男的妻子曾取得影像並複製恐嚇陳女,法院認定仍有再散布之虞,判林男須將該等資料全部銷毀,不得複製與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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