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髮師同床鮮肉偷拉內褲口交 認罪賠65萬換緩刑
台中吳姓美髮師深夜到1名年輕男性友人家幫對方剪頭髮,留宿過夜期間,卻趁對方熟睡時偷拉內褲口交,吳事後傳訊道歉稱「不該趁你睡覺時幫你吹」;法院ㄧ審依乘機性交罪判他3年2月,二審考量陳賠償65萬元調解成立,撤銷改判1年10月,緩刑4年,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吳男在IG上和男子認識,對方2023年3月28日聯絡時,吳表示當晚12點才能過去替他理髮,男子考量深夜就讓吳留宿,未料吳趁男子熟睡時拉下他內褲口交,男子驚醒目睹吳拿手機對著他生殖器。
台中地院一審時,吳否認性侵,辯稱男子先用手抓他生殖器,認為他有這個意思才發生關係,過程男子有抬起臀部、抽動,覺得他是清醒的,結束後怕開燈會刺眼,才用手機燈光要幫男子清理;吳的辯護人說,2人都知彼此是同性戀,男子主動要吳留宿又只穿內褲同床共眠,可見關係曖昧。
男子則說,發現有人拉他內褲驚醒,睜開眼見吳拿手機對他生殖器,反射性就拉起內褲問「你在幹嘛?」被害男子當下確認吳男沒有拍到就請他離開,自己馬上去洗澡,因為覺得很髒,事後傳訊質問,吳就道歉說「不該趁你睡覺時幫你吹」。
ㄧ審勘驗對話,發現吳多次道歉,男子不滿稱「很噁耶,我好心讓你睡我家」,吳一再稱自己「很齷齪」、「沒有禮貌」,還求饒說「可以不要請警察嗎」、「給我改過自新的機會好嗎」,男子回「你對我做這些事時,都沒想到後果」、「我人生要背負被性侵陰影」。
ㄧ審認為,吳男趁同床機會朝男子口交,不尊重他人身體,致男子心理創傷,依乘機性交罪判他3年2月;吳男不服上訴,主張事前和男子互動良好,他因年紀輕、ㄧ時情難自控觸法,現已悔悟和對方道歉、民事調解成立,目前從事志工,請求給予緩刑。
台中高分院二審查,吳男認罪,答應賠償男子65萬元調解成立,也當庭先給付35萬元,經對方同意不追究刑事告訴、同意從輕量刑、給予緩刑,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減刑後,撤銷改判他1年10月,緩刑4年。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