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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女暫住卻遭性侵 恐怖繼父竟稱:沒做愛不叫性侵
新竹一名女子小欣(化名)去年7月從國外返台奔喪並暫住在繼父陳男家中,不料,陳見小欣熟睡.竟伸出狼爪對其強抱、襲胸、撩陰,還拉著小欣的手要其幫忙打手槍,離譜的是,陳事後還向小欣稱「我沒跟你做愛過,所以不叫作性侵」、「你又沒搖頭,就認同,我才會去碰」;新竹地院審理終結,陳因坦承犯行,換得緩刑。
判決書指出,去年7月初小欣回台奔喪,暫住陳與母親的住處,隔天凌晨,陳見小欣熟睡,研判不能抗拒,竟強抱對方,並伸手撫摸對方胸部及私密處,隨後將小欣內褲褪去,用手指插入對方生殖器,另外,陳還拉小欣的手撫摸自己的生殖器,藉此滿足自身性慾。因事發正值深夜,小欣因人生地不熟,只能隱忍至天亮,傳訊向母親友人求救並報警。
法官審理,小欣證稱陳男對她性侵,對陳竟稱拉小欣手摸自己生殖器的舉動,是扯平指侵行為,事後更稱「我沒跟你做愛過,所以不叫作性侵」、「你又沒搖頭,就認同,我才會去碰」,陳男明顯不當理解兩性間性關係及觀念,不過,陳坦承犯行,賠償小欣後雙方和解。
法官認,陳男身為長輩,竟為滿足個人私慾,率然對前來奔喪的繼女乘機為性交,妨害小欣性自主決定自由,行為非常不應該,所幸並無其他強制或激烈行為,考量被告犯後終能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審酌依乘機性交罪判刑1年8月,緩刑4年,期間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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