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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撞逃逸 警方40分鐘後找到他 有酒駕前科 這次酒測值0
江姓男子開車行駛台2線,在新北市石門路段疑自撞路口的道路中央分隔島,事後離開現場。警方在距離現場約300公尺處找到江男,他有酒駕前科,但警方實施酒測數值為0,依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逃逸者舉發違規開罰。
新北市金山警分局昨天傍晚接獲報案,石門區台2線海灣新城前路口發生交通事故。員警到達現場處理,只看到1輛轎車撞上分隔島,大燈還開著,但沒有看見駕駛人。
因為事故轎佔用車道,老梅派出所3名員警在場疏導交通及戒護,避免二次車禍發生。轎車車頭嚴重毀損,警方聯絡拖吊業者拖走受損車輛,並由清潔隊員完成路面清理後,恢復正常交通。
警方半個多小時後,在距離肇事地點約300公尺處找到40多歲江男,查出他有酒後駕車前科。員警對他實施酒測,數值值為0。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未依規定處置者,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警方已依開單舉發江男違規。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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