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舍賣出染疫貓被退貨 怪獸醫師專業度不足索賠32萬
黃姓飼主前年底花6萬5000元從高雄知名貓舍購入一隻布偶貓,黃男將貓咪送往獸醫院檢查,卻驗出冠狀病毒陽性,隨即將布偶貓送回貓舍退貨,貓舍張姓業者質疑黃姓獸醫師不具專業,害他蒙受損失,向黃姓獸醫師求償32萬元,法院審理後,認定黃符合專業操作程序,判張姓貓舍業者敗訴。
判決指出,張男經營的貓舍在高雄小有名氣,黃姓飼主前年12月27日花6萬5000元購買一隻布偶貓,隔年2月張男將黃訂購的布偶貓帶回家後,便送到黃姓獸醫手中檢查。
黃姓獸醫師先幫貓咪快篩,結果驗出冠狀病毒陽性反應,黃姓飼主認為貓咪染疫,便向張男要求退款,張男只能摸摸鼻子退還黃姓飼主的購貓款項。
事後張男質疑黃姓獸醫師僅憑快篩檢測,卻無法區分病毒株類型,無法確定是否引發特定疾病,黃出具的診斷證明已超越他專業權限,害他必須退款,計算損失後,要求黃姓獸醫師應賠償他32萬4450元。
黃姓獸醫師挨告後反駁,稱他檢測該知布偶貓兩次,都顯示有貓冠狀病毒陽性反性,該檢測方法正確率達96.5%,而貓冠狀病毒可分為貓傳染性腹膜炎病毒及貓腸型冠狀病毒,因貓腸型冠狀病毒多數無症狀,才推論該貓是染貓腸型冠狀病毒。
黃姓獸醫師稱,依據張男與飼主的買賣契約,若貓咪交付14天內罹患冠狀病毒性腸炎,張男應無條件更換貓咪,張自己選擇退回貓咪而非更換,是他自己擴大損失,不應要求他賠錢。
高雄地院簡易庭審理時,法官去函高雄市獸醫師公會,該會解釋若有貓冠狀病毒抗體陽性,表示有或曾經染疫,病毒進一步分析並不在臨床獸醫師的工作範疇中,且檢驗結果並非主人要求就能開立,若飼主有要求,才會再次採樣送實驗室檢測。
法官認為,黃姓獸醫師已盡其檢驗及判讀貓冠狀病毒感染症正確義務,黃姓飼主並未要求再送實驗室檢測,黃男診療過程符合專業操作程序,未存在醫療過失,判張男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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