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違規擺攤賣未授權吉伊卡哇商品 遭高市警開罰函送
有攤商趁「吉伊卡哇」充氣裝置在高雄港灣展出期間兜售未授權相關商品,警方今天配合代理商等人員到場查處,對一名違規林姓攤商開罰,訊後將林男依涉嫌違反著作權法函送。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員警指出,「吉伊卡哇」代理商日前向警方舉報,疑似有攤商涉嫌違規設攤且陳列販售未授權「吉伊卡哇」周邊商品。警方組成專案小組,配合高雄市政府觀光局、高雄流行音樂中心管理人員及「吉伊卡哇」代理商進行查處。
警方表示,專案小組今天下午4時49分許巡經英雄路、海邊路口時,發現69歲林男在海邊路旁違規擺攤,經上前盤查,確認林男陳列販售「吉伊卡哇」周邊商品無官方合法授權。
警方指出,林男違規擺攤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0款,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得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現場製單舉發,另外林男未取得授權陳列販售周邊商品行為,涉嫌違反著作權法,經「吉伊卡哇」代理商指認,訊後將林男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擺攤應符合相關法規,將持續針對違規妨礙交通部分進行宣導並依法取締,以維護交通順暢安全,同時提醒擺攤民眾,陳列販售周邊商品應取得官方合法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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