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慣竊半夜侵民宅3度撞見屋主 背包留身分證被逮…犯案6起判5年
簡姓男子前年2月到10月,在基隆市犯案累累,連續侵入6處民宅、車輛,利用晚間或凌晨行竊,多以攀爬窗戶方式侵入搜刮財物,有女屋主睡夢中被驚醒「房間怎麼多一人?」簡男為逃脫還曾推倒被害人致傷,因遺留有他身分證的背包在現場,被警方循線查獲,法官依準強盜、竊盜等判他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2月。
基隆地院判決指出,簡男於民國112年2月16日晚間7時許,經市區一處民宅門鎖損壞未上鎖時,侵入住宅在2樓拉開桌子抽屜搜尋財物時,剛好屋主返回撞見,簡奪門逃離沒得手。
前年3月14日凌晨2時,他趁一處民宅女屋主熟睡時,從2樓攀爬窗戶侵入,涉竊取1條市價1萬元珍珠項鍊得手,剛好女屋主起床如廁,發現簡男在衣櫃搜尋財物,驚恐大叫,簡奪門逃離。
前年4月1日凌晨1時許,簡又同樣手法爬窗戶侵入一處民宅行竊,在1樓客廳搜尋財物時,驚動屋主見狀大叫,簡欲2樓逃離時,遭阻擋,還將屋主推倒,造成胸壁挫傷、肋骨骨折等傷害。簡未竊得財物逃逸。屋主報警,發現簡男遺落在地上的黑色外套1件及黑色背包1只,內有手機、身分證等,警方因此循地址逮人。
簡男還在前年4月30日凌晨2時,以自備金屬尖銳磨甲刀破壞某民宅大門門鎖,著手搜尋財物時,因發現屋內裝有攝影監視器,嚇得逃走。除了侵入民宅,簡男還在前年7月、10月徒手翻開機車椅墊,竊取置物箱內財物,得手數千元財物。
法官指出,簡男有多次竊盜等前科紀錄,無視屋內有人在內休息隨機侵入他人住宅搜刮財物,還為逃脫推倒七旬年紀被害人構成準強盜罪刑,如今再犯案6起,因此依準強盜、竊盜等共判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2月。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