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髮男急救溺水童被質疑資格 台中消防局:熱心急救不限證照
台中市3歲男童日前在自家浴室溺水,送醫不治,男童父親質疑綽號「YUKI」的金髮男子,加入施作CPR涉有不當;臉書「靠北EMT」也貼出急救影片,質疑男子不是義消、按壓位置錯誤,消防局再度澄清,民眾參與無呼吸心跳患者救援,無需EMT證照或義消資格,消防局醫療指導醫師檢視影片後也認證,壓胸動作無問題。
臉書「靠北EMT」張貼急救影片後,提出質疑,認為該名金髮男子施作CPR時,按壓位置嚴重錯誤,完全未遵循標準急救程序,台中市政府不僅未檢討,還請出醫療指導醫師背書,聲稱 CPR沒有問題,「官方為何選擇睜眼說瞎話」。
台中市消防局緊急救護科長劉忠和說,一般民眾平常看到有民眾無呼吸心跳的急救現場時,消防局是非常鼓勵,若有心可以在消防員抵達現場時,先協助檢視現場是否有AED電擊器的設備,或是由消防員在線上指導CPR的方式,加入協助救援患者的行列,「並不需要具備所謂EMT緊急救護的證照或資格」。
劉忠和也說,搶救無呼吸心跳的患者,「多一個人手比少一個人手好」、「早一點做會比晚一點做好」,所以只要是願意在現場施予急救者,都是給予鼓勵與肯定。
亞大醫院急診部主任、消防局醫療指導醫師召集人鍾侑庭說, 經他與其他醫師檢視當時金髮男子施作CPR的急救影片後,認為有該男子加入協助,其他的消防救護人員,才可以擦拭溺水男童身體,貼上AED貼片、給氧,並準備呼吸道建立的器材。
鍾侑庭說,另外檢視影片後確認,男子急救壓胸的動作尚屬熟練,過程中還有其他高級技術救護員在旁予以監測,提供壓胸動作的相關提示,確保壓胸動作的正確性,家屬對於胸部按壓的質疑恐是誤解。
檢警調查,鄭姓男子(39歲)與妻子育有一對3歲、1歲的子女,由鄭男帶子女外出遊憩,16日傍晚才返回北屯區東光路住處,妻子出門工作,由鄭男先餵食女兒晚餐,另讓稍長的兒子獨留在浴室內浴缸泡澡,時隔十多分鐘後,因鄭男未聽到在浴室的兒子聲音,前往查看,才發現兒子已在浴缸內無反應,疑似溺水,趕緊聯絡救護車到場,全案依過失致死、違反兒少法偵辦。
男童父親反映,當時一名金髮男子「YUKI」未具義消資格,在案發時,加入現場施作CPR涉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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