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影/金髮YUKI穿EMT制服亂入溺水童CPR 消防局:恐觸法
台中市3歲男童日前在自家浴室溺水,送醫不治,男童父親質疑綽號「YUKI」的金髮男子,加入施作CPR涉有不當,另外也有粉專「靠北EMT」質疑,男子身穿EMT制服,是否有假冒觸法的責任,台中市消防局表示,依法規定不得冒用,後續將進一步查明。
消防局副局長楊元吉說,依據緊急醫療救護法第28條規定,非救護技術員不得使用救護技術員名稱,針對民眾身穿印有EMT字樣服裝,是否涉及假冒救護人員情形將進一步查明,若查獲違反規定,可處5000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臉書粉專「靠北EMT」在案發後,貼出急救影片,質疑男子不是義消,也說男子身穿EMT2(緊急醫療技術員二級)臂章的衣服,背後的布標更是印有 EMT字樣,質疑「一般民眾會隨便穿著 EMT2的制服參與急救嗎」、「若非合格 EMT,為何能穿上這樣的服裝」、「是否已涉及冒用醫護人員身分的問題」
檢警調查,鄭姓男子(39歲)與妻子育有一對3歲、1歲的子女,由鄭男帶子女外出遊憩,16日傍晚才返回北屯區東光路住處,妻子出門工作,由鄭男先餵食女兒晚餐,另讓稍長的兒子獨留在浴室內浴缸泡澡,時隔十多分鐘後,因鄭男未聽到在浴室的兒子聲音,前往查看,才發現兒子已在浴缸內無反應,疑似溺水,趕緊聯絡救護車到場,全案依過失致死、違反兒少法偵辦。
男童父親反映,當時一名金髮男子「YUKI」未具義消資格,在案發時,加入現場施作CPR涉不當。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