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近日查獲多起「隔夜醉」酒駕 交警大隊將加強取締
台南市交通警察大隊指出,近日查獲多起「隔夜醉」酒駕案件,提醒駕駛人不要自認「酒醒」,特別是在清晨上班途中或早起出門的情境下發生;大隊長洪國哲表示,「隔夜醉」不容忽視,警方將強化執法力道,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
台南市警第一分局清明連假期間,取締6件酒駕案件(公共危險罪移送3件、行政罰2件、拒測1件),均是台南在地民眾酒後騎乘機車,而且都是前一晚飲用大量或酒精濃度高的酒類,隔天體內酒精尚未完全代謝,導致身體仍處於酒醉的狀態,便騎車上路。
交大指出,即使到連假結束,日前清晨上班尖峰時段,一名男子駕車行經台南市區,因行車不穩遭巡邏員警攔查,酒測值同樣超過法定標準,讓他當場愣住「我昨天晚上喝的,怎麼到早上還超標?」
交大表示,這正是典型的「隔夜醉」案例,即使前一晚飲酒、隔日未再飲用,體內酒精仍可能尚未完全代謝,造成隔天駕駛時違法超標;提醒可多加利用代駕、計程車及大眾運輸工具,民眾千萬不要因為疏忽或僥倖心理,讓自己誤觸法律,甚至釀成無法挽回的意外。
為提升市民對此現象的警覺與認知,交大副大隊長劉文棋表示今天前往古都及勝利廣播電台,透過空中宣導的方式,向聽眾推廣「酒後不開車、清醒再上路」的重要觀念。
劉文棋說「隔天睡醒不代表酒醒,每個人因體質、飲酒量與代謝速度不同,隔日體內仍可能殘留酒精,若勉強駕車上路,恐因頭暈、視線模糊或注意力不集中而釀禍。」
大隊長洪國哲表示,未來警方將持續加強酒駕防制宣導工作,此外,加強取締「隔夜醉」,不僅針對汽機車駕駛,也提醒民眾,酒後騎乘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等「慢車」,同樣屬於違法行為,切勿心存僥倖。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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