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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街頭雪橇犬…狗拉電動代步車 南投阿伯恐挨罰
南投埔里近日有民眾反映在街頭看見一輛電動代步車,疑把狗當成雪橇犬,由牠牽引車體移動行駛。埔里警分局表示,該行徑違規又危險,可能面臨500元罰鍰,並提醒醫療用電動代步車仍須遵守「行人」特定使用規範,確保行車與行人安全。
埔里街頭近期行人狀況多,上月底才有坐輪椅的阿公無視紅燈,且因無人推行,竟以「倒退嚕」方式闖入車流,過程險象環生,嚇壞眾人;近期又有民眾目睹,有長輩疑把狗當「雪橇犬」,由牠拉著電動代步車上路,奇特景象也讓人看傻眼。
埔里警分局表示,民眾使用醫療用電動代步車或輪椅行駛於道路上,依交通部函釋視為行人,須行駛人行道或靠邊行走,過馬路走行人穿越道;經查,該起疑由犬隻牽引代步車發生在信義路,速度雖不快,但潛藏危機,涉及違規就可開罰。
由於,醫療用電動代步車是供行動不便者於短距離代步使用,不屬汽機車範疇,免掛牌照也無須駕照,但得在人行道或靠道路右側行駛。若在車道中未妥善掌控車輛動力衍生危險,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處新台幣500元罰鍰。
警方也強調,代步車不得由他人或動物牽引行駛於道路上,此舉恐導致行駛方向難以控制,威脅使用者自身安全,也可能對其他用路人造成潛在風險。民眾若發現類似情事,建議立即勸導或通報警方協助,以避免事故發生。
埔里警分局則表示,埔里鎮街道多屬於混合型車流與人行空間並存的區域,為維護弱勢用路人安全,後續將加強派員巡邏、稽查,並進行相關交通安全宣導,同時呼籲家屬與照護人員應加強陪同與協助,切勿讓行動輔具成為道路危險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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