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媽聯手新歡凌虐毆打1歲4月兒 死時全身傷僅5公斤
桃園莊姓女子2017年中產子獨自扶養,10個月後認識了吳姓新男友,於是在大溪租屋共築愛巢,男嬰自此起受虐,平常親媽不給他吃、新爹下班就打他,2018年11月間男嬰送醫不治,虐兒事件才曝光;法醫解剖死因為呼吸衰竭,桃檢將莊女2人依妨害幼童發育罪起訴。
起訴事實指出,莊女2018年4月結識吳姓新男友,於是帶著當時僅10個月大的兒子與吳一起同居於大溪租屋處,平常由莊女獨自照顧兒子,吳男下班後會幫忙照顧。
莊女吳男明知男嬰出生未滿月,腦部發育尚未完全,頭部及身體極其脆弱,在長期處於飢餓狀態、無法獲得身體發展所需營養,以及長時間遭毆打、凌虐其身體成傷等凌虐行為,將妨害男嬰身體的自然發育。
檢警調查,莊女於2018年4月帶著兒子與吳男同居,男嬰分別遭吳男數次徒手或持棍棒的方式,毆打男嬰的頭部、四肢等身體部位,造成男嬰頭臉部受有多處皮下出血傷及挫傷、頭皮多處大面積出血、兩耳後皮膚損傷、四肢多處挫傷等傷害。
且莊女、吳男都不太照顧孩子,不僅未提供生存必要的扶助、養育,也未充分給予男嬰適當飲食及充足營養,更是不曾帶男嬰就醫、定時接種疫苗,讓他長期處於飢餓且營養不良狀態,直到2018年10月11日下午死亡時,體重僅5公斤,比同齡約12公斤的孩子輕了大半,嚴重營養不良,妨害男嬰身心健全發展。當天下午3時,男嬰突然沒了呼吸心跳,莊女吳男急送醫救治,仍於42分宣告不治,院方發現男嬰身上都是傷,報警處理。
檢方偵查時,發現莊女吳男早自2018年1月間起至男嬰死亡,就分別對孩子凌虐,造成新舊傷陳布,且長期受有處於營養不量及生長發育遲滯的情形而未即時就診,明顯妨害孩子身心健全或發育。
至於桃市府認被告莊女吳男虐童行為,也涉及過失致死罪嫌,但經法醫研究所解剖鑑定結果載明,「孩子年紀約1歲4個月大,生前因呼吸道感染,導致細支氣管炎,最後因呼吸衰竭而亡,加上營養不良、生長發育遲緩、頭部多處外傷等複合因素,確實可能加重病情,讓孩子無法抵抗感染和衰竭的侵襲。至於孩子身上分布多處外傷,雖然並非直接致命原因,但可能間接影響孩子的健康,降低了整體的恢復能力,死亡方式歸類為『自然死』」。
檢察官根據解剖報告書及鑑定報告書,且依卷內事證,尚不足以認定孩子之死與被告莊女、吳男分別所為的凌虐行為有直接關聯性,也難認孩子的死因與莊女2人有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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