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臉書公開女子身分證討債...還細數罪行 男2度犯案下場曝光
新竹44歲陳男因情緒不滿,竟連續2次在臉書社團中公開指控沈女借錢不還,還貼出對方的身分證正反面,指稱其詐騙孝親費、恐嚇與詐欺等。法官認為,陳男違法揭露個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
判決書指出,陳男於2024年4月7日,以臉書帳號張貼誹謗性言論,指稱沈女詐騙孝親費、恐嚇與詐欺得利等,更附上沈女完整身分證影本,讓沈女憤而報案。警方查明為陳男所為,且他不久前才張貼對沈女誹謗性言論及完整身分證影本,另案被簡易判決,如今竟不悔改再犯。
法官認為,陳男張貼誹謗性言論、身分證影本等行為同時觸犯誹謗罪與個資法非法利用個資罪,雖陳男犯後坦承,但其行為明顯為報復性質,不僅傷害對方名譽,也無視法律底線,造成對方精神痛苦,難以輕縱。
法官審酌陳男有多次竊盜前科,現於職訓單位受訓,需扶養年邁母親,最終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