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國道鬼切害人撞車卻溜走 警追究責任將重罰
國道1號北向五股路段排隊準備出交流道的車流中,昨天有1輛黑色轎車疑似驟然變換車道,導致左後方的貨車失控擦撞另1輛貨車。轎車若無其事駛離,國道警方已調閱監錄影像,將追究不當變換車道責任,至少罰3千元。
五股交流道北向出口前方常態性塞車,常有車輛不當變換車道插隊或跨越槽化線等多種樣態違規,是科技執法重點路段之一。昨天上午9時許,往新莊出口車多擁擠排隊,往五股出口則車少暢通。
25歲郭姓司機駕駛藍色小貨車直行五股出口方向車道,約在33.7公里處被1輛驟然變換車道擋在前面的黑色轎車嚇到,急打方向盤閃避造成失控,向左偏移擦撞到30歲黃姓司機駕駛的白色小貨車。黑色轎車直接駛離。
藍色貨車撞擊後在高速公路調頭逆向滑行,後方車輛紛紛閃避,幸未釀成二次事故。國道警方獲報,因無人受傷,立即指導當事人依簡易事故自行排除駛離車禍現場。
警方認為黑色轎車疑似不當變換車道是事故肇因,已調閱相關影像追查,將通知駕駛人到案說明,協助調查進一步釐清車禍發生原因。若未依規地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處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
若涉嫌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的危險駕駛行為迫使他車讓道,可依第43條處6千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因而肇事者加重處罰吊銷駕駛執照。
國道警方呼籲用路人應遵守標誌、標線、號誌規定行車,切勿任意變換車道、跨越雙白實線、跨越槽化線及違規行駛路肩等容易引發事故的違規行為,除了危及本身安全也會造成其他用路人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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