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台中外送員騎人行道打滑...刮他人車落跑 警追查到案
台中市符姓外送員在上月底時,騎機車行經北屯區崇德路二段,因駛上人行道時打滑,車尾刮到在路邊停車等人的一輛轎車車尾,符男裝沒事後,騎車駛離,車主當時在車內,下車察看後,發現車損,氣得報警,警方近日循線通知符到案,依違反道交條例告發。
經查,陳姓男子在上月26日晚間6時許,將轎車停在北屯區崇德路二段路旁等人,期間聽到有碰撞聲響,下車察看後,在右側車尾處發現車損,趕緊報警。
第五警分局交通分隊警員吳政哲獲報後,經由行車紀錄器、店家監視器調查,發現當時是一名外送員騎機車上人行道時打滑,才會碰撞到陳車車尾,不過該名外送員騎車駛離。
警方循線查出符姓老翁(65歲)涉案,近日通知他到案,他辯稱,當時為了趕送餐,看崇德路上車太多所以騎上人行道,沒想到機車打滑撞到自小客車,當時有看了一下,但認為是外送箱撞到車子,也沒有明顯車損,為趕送餐就騎走,沒想到要報警。
警方告知符翁,行為除了發生交通事故後未依規定處置外,還有違規行駛於人行道,都將違反道交條例查處。
第五警分局長劉其賢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應依規定處置或採取相關措施,縱然只是擦撞路邊車輛,都應立即報警處理釐清相關責任,若未報警處理就逕自離去,除原有的民事損壞賠償責任外,還會違反道交條例受罰,甚至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另外,機車行駛於人行道也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6款,會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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