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案倍增!南市議員曝快篩試劑過期8個月 警方回應
台南市議員林燕祝今在市議會總質詢中直指,台南毒駕案件暴增,去年案件數更創新高,但警方使用的毒品快篩試劑竟已過期近8個月,市長黃偉哲說試劑過期會有執法不生效力問題;警察局長林國清說會來了解;市刑大表示,過期的快篩試劑不會使用,日後會同步回收避免造成誤會。
林燕祝指出,許多嚴重車禍與毒駕有關,其中尤以新興毒品「喪屍煙彈」依托咪酯類,造成最嚴重傷亡。然而新興毒品推陳出新,快篩技術難以跟上,基層執法工具明顯不足。
林燕祝引述資料指出,台南市毒駕案件數從2020年起持續攀升,至去年暴增關鍵,是因立法院於20232年12月修正通過刑法第185之3條,將毒駕明確納入刑責,警方擴大查緝。
她指出,查緝毒駕與酒駕相比困難許多,員警僅能憑觀察駕駛人言行神情綜合研判,若無發現毒品或施用器具,還需取得駕駛人同意方可採尿。尿液送檢動輒需14至20天出結果,導致無法立即處置;反觀酒駕則可現場測得酒精濃度,立即吊扣駕照並移置車。
林燕祝請市長與警察局長向上反映基層員警執法的難處,擴大警方查緝毒駕的執法權限,往後對於毒駕的案件可以從速且從重處理,她也會請立委提出在中央修法,盡快將毒品快篩法制化,才能夠有效地遏阻毒駕案件的發生。
林燕祝也當場出示快篩試劑,指出警方現用試劑由刑警大隊統一招標採購,分發各分局保管使用。她手中數份試劑的有效期限早在去年10月31日就已效期屆滿,質疑是否因試劑數量不足,才導致過期仍被使用。毒品試劑是警方查緝毒駕的重要工具,應全面清查盤點,杜絕使用失效試劑。
市刑大說明,快篩試劑是耗材,會有時效問題,但警察局每年均定期、不定期(視分局需求)採購毒品快篩試劑,同時調查有無即將到期之快篩試劑,並持續要求外勤同仁勿使用過期試劑。未來採購除將依各外勤單位查緝毒品需求,提前採購各項試劑外,也將加強管控試劑使用期限,主動回收。
另毒駕舉發期限,因案件偵辦期程及檢驗機構出具尿液檢驗報告,時效上與舉發期限有落差,警察局將加強管控,使刑事移送和行政舉發上能更有效率。
林燕祝呼籲市府應比照歐美,編列預算採購「口腔液快篩器」,可當場篩檢是否毒駕,強化第一線執法效率。她也要求各分局即刻清查現有試劑效期,警察局應掌握使用情況並據實調整補足,並請立委提出修法,推動毒品快篩法制化,讓毒駕能從速且從重處置,有效遏止問題持續惡化。
市長黃偉哲說,如果可以證實筷篩器是有效的,也有衛福部認證取得字號的,就可以來使用;至於快篩試劑過期問題,黃偉哲說,恐有執法不生效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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