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2男禁區海釣受困貓鼻頭 墾管處開罰3000元 網友怒「也太少」
兩名男釣客昨日進入恆春貓鼻頭公園濱海區海釣,遇到海水漲潮受困礁岩,通報消防局後順利被救出。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今日表示,將請消防局提供釣客資料,依國家公園法開罰3000元,並強調貓鼻頭濱海區曾發生意外已公告禁止進入,以維自身安全。
消防局昨晚7時30分接獲報案,當時天色昏暗,海水漲潮風浪兇險,搜救人員涉險徒步,克服礁岩地形與風浪襲擊,冒著生命危險花了約1個多小時,才將兩名20多歲的男性釣客救上岸。
墾管處今日表示,此案救難地點明確違反墾丁國家公園區內的禁止事項之12項,「進入貓鼻頭公園海濱步道,違反者可處罰鍰3000元。」後續將請消防局提供釣客資料依國家公園法裁罰。
墾管處強調,貓鼻頭濱海區為群礁海岸地型,沿岸礁岩尖突,不利行走且常有瘋狗浪出現,有潛在危險,於1987年及2011年發生捲走遊客的不幸事件,為防範類似意外發生,已公告禁止進入,並設置圍籬及告示牌告,請遊客遵守規定以維護自身安全。
對此網友回應,「看不懂文字嗎?一定要重罰!」「颱風剛過,有事嗎?」「只罰3000元也太少了吧!」「搜救人員的命也是命,希望搜救要付費。」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