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不滿分手 渣男上傳前女友裸胸照至IG限時動態遭訴
👉▪【開票結果】726大罷免完整開票數據看這裡
台北市潘姓男子不滿與前女友分手,去年惡意將多張偷拍前女友裸胸照上傳IG及臉書限時動態供眾人觀賞,新北地檢署日前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無故散布供人觀覽性影像、以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電子訊號散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起訴。
起訴指出,台北市潘姓男子因不滿與前女友的感情無疾而終,將先前在其台北市住處及前女友新北市住處,趁女友熟睡時,持女友手機偷拍,再傳透至其個手人手機存放多張女友裸胸清涼照片,於去年11月上傳到IG及臉書限時動態,供不特定多數人觀賞。
前女友事後從他人口中得知此事怒報警提告,潘男於警詢及檢方偵查均否認偷拍,辯稱那些照片本來就存放前女友手機裡面,且雙方交往時曾相約可以互相自由使用對方手機傳送資料,對針散布性影像部分則堅稱有做設定,只有前女友才可以看到,否認所有犯行。
檢方認為裸胸照拍地點分別在雙方住處,潘男所辯非其拍攝屬臨訟卸責之詞,不足採信,日前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無故散布供人觀覽性影像、以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電子訊號散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無故侵入他人電腦相關設備、無故取得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等罪嫌起訴,因各罪嫌犯意各別,行為互異,建請法院分論併罰。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