鶯歌火警奪妻女2命 檢方從重依殺人罪求處縱火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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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鶯歌區今年4月初發生住宅火警,無業黃姓男子僅因向妻子討錢不成,遭妻子以言語譏諷是「沒路用的人」,竟縱火奪走妻女二命,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起訴黃男,並請求法院從重依殺人罪斷處。
新北市無業黃姓男子(59歲)與58歲妻子張姓婦人及25歲黃姓女兒,三人住新北鶯歌區福隆一街某連棟三層樓公寓,今年4月2日中午案發前上住處三樓向妻子索討數百元想買東西被拒,還被罵「沒路用的人」,又不讓他吃飯,他返回二樓房間用打火機點燃塑膠等雜物洩憤,沒想到火勢一發不可收拾,他見房間起火就關門下樓離開。
新北市消防局當時獲報公寓二樓有大量火煙竄出,出動44輛各式消防車及116人前往搶救,消防人員進入火場搜救,在二樓往三樓的樓梯間發現張婦及黃女已成焦屍,研判兩人想衝下樓逃生,因火煙太猛烈,昏倒在樓梯間喪命。消防隊一個多小時撲滅火勢,檢視燃燒面積100多平方公尺。
新北市三峽警方調閱起火公寓周邊監視器,發現火警發生前黃男早一步從起火戶獨自離開,懷疑涉有重嫌,隨後發現他在附近徘徊身上並放有四個打火機,將人帶返派出所,面對員警詢問,起初黃男沉默或傻笑不答,員警發現他手部輕微灼傷,且外套有三處火燒破洞痕跡,進一步追問,他才氣憤說「就是跟她討錢不給才生氣在房間放火燒雜物。」
當時警詢後依放火及殺人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檢方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裁准羈押,迄今仍關在台北看守所但不禁見。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日前偵結此案,認為黃男在住處內點燃打火機縱火,造成妻女無法及時逃離火場,均因一氧化碳中毒及身體多處大面積燒灼傷致死,涉犯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罪與殺人兩罪嫌,請求法院從重依殺人罪斷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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