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12強賽/7000萬紅包到帳!辜仲諒承諾獎金 匯入中華隊戶頭

賴總統重話檢討打詐不力 基層警要求道歉:對全台警察公開羞辱

農漁會選舉將至...中檢「查賄除暴小組」揭牌 已立案7件

農漁會組長、副組長、會員代表選舉將在今年2月15日投票,台中地檢署檢察長張介欽與市警局、調查局等機關首長,在中檢6樓舉行「查察賄選及暴力執行小組」揭牌儀式,同步設立選舉查察聯繫中心,中檢表示,目前已有蒐報情資立案7件,積極查處偵辦中。

台中地檢署指出,各基層農會農事小組組長、副組長、會員代表選舉,將在今年2月15日投票,中檢查察賄選進入緊鑼密鼓階段,為充分掌握轄內農、漁會各項改選工作期程、地方選舉動態,超前規畫部署查察賄選相關作為,從去年10月起,即逐月召開情資分析會議,積極展開布線與蒐報情資。

去年11月14日召開 「農、漁會選舉查察暨反賄選宣導聯繫會議」,同年12月16日由中檢檢察長張介欽主持、台中高分檢檢察長林錦村指導,與轄內司法警察機關召開 「農、漁會選舉期前策略會議」,針對選舉查察的策略方針進行意見交流,凝聚查賄制暴之共識與決心,建立團隊辦案的合作機制,並規畫以多元化宣導方式,將反賄選理念與檢舉賄選管道深入各級農、漁會與民眾生活。

今天上午10時,中檢檢察長張介欽、台中市調處長張穎仁、航業調查處長李文義、中機動站主任吳詠明、台中市警局長李文章、台中市專勤隊長黃玟晸、台中市政風處長林煥淳在台中地檢署第一辦公大樓六樓舉行「查察賄選及暴力執行小組」揭牌儀式,同步設立選舉查察聯繫中心,指派人員值勤,受理妨害選舉刑事案件的告訴、告發、自首等事項。

中檢指出,從去年11月25日起,已結合市府農業局、各基層農會舉辦活動,指派(主任)檢察官前往宣導計達 27 場次。檢察長張介欽於今年1月間,更率同選舉查察執行秘書主任檢察官李毓珮、分區專責主任檢察官張桂芳、主任檢察官謝志遠與檢察官林思蘋,前往大雅、和平警分局召開「114年農、漁會改選查察座談會」,對於轄區選情分析,及查察賄選、暴力防制各項工作進行研討精進,力求齊心合作、全力防堵並打擊賄選、暴力等不法手段介入選舉,目前已有蒐報情資立案7件,均積極查處偵辦中。

中檢表示,淨化選風須全民共同努力,請民眾勇於檢舉賄選,檢舉專線為 0800-024-099 (撥通後再按 「4」 ) ,檢舉賄選獎金最高200萬元、境外勢力介選獎金100萬元至2000萬元、選舉賭盤獎金5萬元至500萬元,檢舉人身分、領獎過程均嚴予保密。

台中地檢署今揭牌「查察賄選及暴力執行小組」,台中地檢署檢察長張介欽檢察長(右三) 、市警局長李文章(右二) 、政風處處長林煥淳(右一) 、市調處長張穎仁(左四) 、航調處長李文義(左三) 、中機站主任吳詠明(左二) 、專勤隊長黃玟晸(左一)參與。圖/台中地檢署提供
台中地檢署今揭牌「查察賄選及暴力執行小組」,台中地檢署檢察長張介欽檢察長(右三) 、市警局長李文章(右二) 、政風處處長林煥淳(右一) 、市調處長張穎仁(左四) 、航調處長李文義(左三) 、中機站主任吳詠明(左二) 、專勤隊長黃玟晸(左一)參與。圖/台中地檢署提供

檢察官 賄選

延伸閱讀

台中警紅白單貪汙案 中檢今第二波起訴金桂明等15人

女士官長遭經國號吸入亡 檢察官將赴清泉岡蒐證

精舍信徒遭虐殺、主嫌王薀低調 精舍爆根本未登記立案

就任嘉義地檢署檢察長 蔡宗熙:檢察官當謙遜並敬畏職掌

相關新聞

鈕承澤出監日不確定!北檢正辦理保護管束、建立監督網路聯繫機制

導演鈕承澤2021年11月底發監花蓮監獄服刑已3年2月,去年底拚第4次申請假釋成功,但由於他為性侵害假釋犯,台北地檢署仍...

中橫桶屍案年逾七旬楊鴻儒更二審逃死 合議庭撤銷原判理由曝光

台中市楊鴻儒在2015年間犯下中橫公路兩桶屍案,此案歷經一、二審、更一審,都判楊2個死刑,最高法院在2023年認全案有調...

退役空軍中將穿軍服號召反獨促統 高檢起訴6人求重刑

調查局國安站偵辦 「中華民國台灣軍政府」總召、陸軍退役中將高安國、發言人侯紹康、高安國同居人劉逸蓁,謀議為中共在台發展共...

陳佩琪怒告許富舜、鄭淑心 今與律師出庭說明告訴意旨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等案遭起訴,全案台北地方法院明天首度開庭,傳喚被告彭振聲、邵琇珮、李文宗出庭。台北地檢署今針...

農漁會選舉農曆春節後登場 雲林已掌握6件賄選情資

農漁會組長、副組長、會員代表選舉將在今年2月15日投票,雲林地檢署今成立「農漁會查察妨害選舉執行小組」,檢察長黃智勇表示...

農漁會選舉將至 南部司法警政巨頭今會師「嚴查賄選」

農漁會組長、副組長、會員代表選舉將在今年2月15日投票,高雄地檢署選舉查察聯繫中心即日起成立,南部地區從高雄高分檢到高雄...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