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4月男嬰遭虐全身骨折慘死 法院判父10年、母2年徒刑
新北市一對夫妻王男、盧女,遭控虐待4個月大的兒子,骨折、腦出血亡,身上多處傷勢,被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庭審時夫妻否認虐嬰,供稱兒子患有罕見疾病「貓哭症」,士林地院認為,王男因疫情期間收入受影響虐嬰致死,今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王男有期徒刑10年;盧女涉過失致死罪,判有期徒刑2年。可上訴。
全案起源於,2022年6月6日上午10時許, 因菜市場休市王男沒上班,發現兒子踢掉被子、趴睡,背部涼涼的沒有心跳,緊急叫救護車送醫,透過線上互動急救,當天上午11時許宣告死亡。2022年1月出生的男嬰,4個月大身高體重僅58公分、3.5公斤。
檢方認定,父母涉用不明物品,讓男嬰受有陳舊癒合傷口、燙傷或刮擦傷,左側上下肢有陳舊性骨折癒合病灶,還用不明方式打嬰兒頭部,導致顱骨骨折、顱內出血。
36歲王男與27歲盧女均否認犯罪,辯稱是家中寵物犬咬傷兒子,且兒子疑似有貓哭症。
檢警介入發現男嬰嬰兒床有護欄保護,男嬰未曾摔落地面,1歲3月大姊姊不會施暴,加上法醫解剖認定傷勢由外力導致,認定王姓父妻虐嬰。
王姓夫妻指稱,男嬰平時較愛哭且經常摔倒,家中有養11歲臘腸狗,可能年紀大較暴躁,男嬰傷勢可能是被狗咬傷,又或大女兒與男嬰共睡一床時壓傷。
但檢方認為,顱內出血、顱骨骨折等傷勢需要極大力道才可形成,男嬰姊姊才10公斤,難以造成男嬰傷勢,王姓夫妻辯護人則指稱檢方缺乏直接證據證明夫妻有動手。
士林地院審理指出,王姓男子因疫情影響收入不穩定,作為家庭唯一經濟支柱,面對壓力巨大,且在兒子僅4個月大時,若兒子哭鬧不止,王男容易感到煩躁,對其產生不悅情緒。
王男明知4個月大的嬰兒無法自行避開危險,卻以不明物品、不詳方式對其進行虐待,造成兒子全身多處受傷。經搶救後,兒子仍不治身亡。
此外,盧姓女子作為母親,具備照顧與保護幼兒的經驗和能力,然而,當她目睹丈夫對兒子施以虐待時,未即時採取行動保護兒子或送醫急救,致使兒子在疏於保護下遭受長期虐待,營養不良且嚴重消瘦,最終因受虐喪命。
法院認為,盧女未履行母職的保護義務,對兒子的死亡亦須負刑事責任。
法院判決指出,王男和盧女作為孩子成長環境中最重要的依賴對象,本應全力保護和照顧孩子的身心健康,卻未盡監護人職責,最終導致悲劇發生,考量案件情節,以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10年;以過失致死罪,判處盧女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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