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拖去埋還是簽本票 「軍火教父」涉暴力討債判刑1年半
曾有「軍火教父」之稱的黃如意涉嫌暴力討債,宜蘭張姓父子欠500萬元,被他夥同3名男子恐嚇斷手斷腳拖去埋、遭打到重傷住院,強逼簽本票、借據與保管條金額達4450萬元。宜蘭地院法官認定黃如意涉恐嚇取財,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3名同夥判1年到1年2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黃如意與同夥否認強制恐嚇取財,出庭時辯稱是張男的大兒子為了幫父親、弟弟還債,主動簽立1000萬元本票與借據,張男和小兒子也是自己簽立本票與保管條,他們沒有打人;黃如意甚至在遭警方送辦受訪時,聲稱自己被騙1350萬元,請朋友幫忙處理,無辜受牽連。
判決指出,宜蘭張姓男子及小兒子積欠黃如意500萬元,黃同夥張男、吳男、蔡男於2020年8月到一處檳榔攤向張男跟兩個兒子討債,吳男恐嚇一定要有人簽本票,否則「看是要斷手斷腳,還是拖去山上埋」,張男的大兒子被逼簽下1000萬元本票和1000萬元借據,小兒子被打到頭破血流。
相隔1個月,黃如意再度與吳男、張男,找被害男子與他的小兒子討債,雙方一言不合,張的小兒子被強逼下跪,還被打到肋骨骨折,父子不得不簽立1350萬元保管條,張男另簽1100萬元本票。張姓被害人與兩個兒子總共被迫簽了2100萬元面額本票、1000萬元借據及1350萬元保管條。
被害人報案時表示,他們與人合開公司曾經向黃如意借錢500萬元,並擔任保證人,但公司的負責人跑了,所以黃如意恐嚇他們父子,動輒拳打腳踢,小兒子被打到重傷住院。
全案最近由宜蘭地方法院審結,合議庭認為黃如意等4人犯行明確,涉犯恐嚇取財罪,判處黃如意1年6月、張男與吳男各處1年2月、蔡男1年,沒收本票、借據、保管條等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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