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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府勞工處涉貪!處長、副處長均遭羈押禁見
新竹縣政府勞工處長劉家滿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案件,新竹地檢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新竹縣政府勞工處辦公場所進行搜索,另還搜索劉家滿和副處長林東山的住所等,傳喚劉家滿到案說明,訊問後,經法官裁定均准予羈押禁見。
新竹地檢署表示,檢察官翁旭輝偵辦新竹縣政府勞工處劉姓處長等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昨天進行進行搜索,並傳喚劉姓被告等3人及相關證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劉姓被告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罪嫌重大,且有串證、逃亡之虞,向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官裁定准予羈押禁見。其餘被告部分,均由檢察官命交保新臺幣10萬元。
據了解,上個月26日勞工處副處長林東山疑因收賄,在勞動檢查的程序上有瑕疵,遭人跨轄檢舉,此案由新竹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其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但被裁定請回。檢方後續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前天發回更裁,新竹地院2月26日裁定林東山收押禁見。對此,新竹縣政府稍後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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