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堂鹹粥」創辦人長孫車禍身亡 小黃司機300萬調解換緩刑
台南知名小吃「阿堂鹹粥」創辦人的長孫去年8月23日騎機車與計程車交通事故傷重不治,經鑑定侯姓小黃司機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為肇事主因,侯被訴過失致死,與張父母以300萬元調解成立,台南地院認侯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7月,緩刑3年。
檢警調查,侯於去年8月23日7時48分許駕駛營業用小客車,沿台南中西區民權路2段由東往西行駛,途經民權路2段與永福路2段交岔路口,欲左轉永福路2段時,本應注意行駛至交岔路口左轉彎時,應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侯疏未注意察覺而逕自左轉,適有由張騎乘機車,沿民權路2段由西往東直行至交岔路口,也疏未注意車前狀況,兩車發生碰撞,致張受有臉、頸部及前胸割傷、右手指及右小腿挫傷、顱、胸、腹撞傷骨折、內臟損傷,導致多發性骨折及出血性休克,經送醫後不治。
案發後,胞弟在臉書上發文悼念哥哥,死者是台南著名「阿堂鹹粥」創辦人的長孫,身分也曝了光。家屬證實噩耗,希望外界給予空間,喪事則低調進行。
經台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侯駕駛營業用小客車,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為肇事主因。另張駕駛普通重型機車,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次因。
侯與張的父母今年2月19日在台南簡易庭調解成立,侯同意賠償死者家屬300萬元,不包括強制汽 ⾞責任險保險給付,而家長則同意給予緩刑機會,並不再請求民事賠償。
台南地院審酌,侯行車未遵守交通規則並因此肇事,致張生命消殞,所為很不應該。又考量侯犯後坦承犯行態度,且與張父母達成調解,認侯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7月,緩刑3年,並應依調解內容履行賠償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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