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男拒檢駕船載走岸巡人員判3月 檢嫌太輕提上訴盼重判
金門王姓男子去年12月駕駛小船返港時,遭岸巡人員攔檢,為逃避開啟密艙接受檢查,竟突然發動引擎,強行將4名岸巡人員載出海,迫使安檢中斷。金門地方法院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但地檢署認為判決過輕,難發揮警惕作用,已依法提起上訴。
根據判決書,30歲的王男於去年12月2日晚間6時47分,駕駛「穩轉號」小船搭載2名友人,自金門金城鎮后豐港出海,並於晚間8時49分返港。海巡署第九岸巡隊水頭安檢所人員登船檢查,發現該船前置物艙無法開啟,疑似擅自改裝為密艙,遂以手持X光機掃描。
未料檢查途中,王男突然發動引擎,強行駛離港口,將4名岸巡人員載往外海。當時海上風浪顛簸,岸巡人員僅能緊抓欄杆確保安全,檢查作業被迫中止,導致海巡執法受阻。海巡署獲報後,派遣巡防艇追緝,最終於烈嶼九宮碼頭東方0.5浬處攔截該船,將王男與船舶押回港內調查。
案件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檢方認定王男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並可能違反國家安全法,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法院審理後,考量王男坦承犯行,並衡量其素行、教育程度與生活狀況,最終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可每日1000元折算罰金。
此案僅判3個月,引起地方熱議討論,認為判太輕;金門地檢署也認為該判決過輕,依法提起上訴。檢方指出,王男過去多次未經許可駛往中國大陸海域,屢遭起訴,卻未見悔改,如今為逃避安檢,竟將執法人員強行載往外海,顯見對法律毫無敬畏,且此舉恐危及國家安全。
檢方強調,當時海巡人員若不慎落海,恐釀重大傷亡,且金門海域鄰近中國大陸,王男若未妥善掌控航向,恐將執法人員載往對岸,引發兩岸管轄爭議。
此外,金門地區長期存在走私問題,不法業者常改裝船艙走私貨物,檢方憂心,若輕判王男,恐讓其他業者仿效,助長違法行為。
檢方進一步表示,王男辯稱因心情不佳、檢查時間過長才衝動駕船逃離,但檢方未採納其說法。案發後,他未向岸巡人員表達歉意或彌補損害,態度惡劣。
金門地檢署強調,該案涉及海巡執法與國家安全,若量刑過輕,恐無法對王男及類似業者發揮警惕作用,因此決定依法上訴,要求法院重新審酌刑度,以維護司法公信力與海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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