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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對生開黃腔 罕見判國賠8萬
高雄市鳳山區某國中蔡姓老師,公然在課堂上當眾開黃腔,還因學生請假就在全班面前嘲笑學生,是因打手槍破皮才去看醫生,造成學生身心壓力過大轉學,法院判處校方應賠償學生八萬元精神慰撫金。
判決指出,二○二一年在某公立國中任教的蔡男,上課時當眾對曾姓國中生說,只要在生殖器刺青就會變一條龍,之後因曾生請假,蔡男又在課堂上說「是因打手槍破皮去看泌尿科」,並以「破皮的」替曾生取了不雅綽號。
同學證稱,蔡男曾在早自修說過曾生去看「生殖器科」,其他同學詢問蔡男請假原因,蔡男竟說是因為曾生去跟別人玩抓生殖器遊戲,之後蔡男有事要找曾生,就會叫他「破皮的」。
由於蔡男屬國家賠償法的公務員,家長怒告校方及蔡男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法院認為,蔡男言行侵害孩子的隱私權與人格尊嚴,對正值青春期的孩子造成巨大心理創傷。
蔡男辯稱,這些言論只是玩笑,並非針對曾生,且他曾提醒學生「不想聽的可以摀耳朵」,否認以「打手槍」話題嘲諷曾生,曾生的請假原因是其他同學猜測,他只是「重述他人言論」。
法院認為,教師不當言論對處於青春期、在意他人眼光的學生而言,可能造成不舒服及羞恥感,侵害當事學生的身體隱私權、人格發展權,使學生身心承受痛苦,學校也未善盡保護學生的義務,判校方應賠償學生八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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