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不讓養羊房客怒縱火…台中興中街火警6死 女房東否認堆積雜物
台中興中街華廈在3年前大火,釀6死悲劇,一審認定莊姓女房東堆積雜物,鄭姓房客因不滿莊女不讓養羊,衍生爭執後縱火,一審判莊女7年徒刑、鄭男無期徒刑,二審今開準備程序,莊女未請律師,她主張,全案是檢方抹黑,身為房東會維持整潔,有40多間空房間,通道雜物都非她堆積,否認犯罪。
興中街華廈6死火警,今天下午在台中高分院開準備程序庭,莊姓女房東被檢方起訴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公共危險致死等罪,莊女今當庭否認犯罪,強調華廈隔壁空地的廢棄物是蕭姓業者所棄置,還誣賴她有收取500元代價,蕭棄置時,她根本不在場,而且依照蕭棄置的數量,處理費用可能需要1萬元,不可能只收500元。
莊女也說,興中街的華廈是她的養老老本,身為房東本來就會維護整潔,「不然誰來要租」,沒有從事資源回收工作,也沒有將二手衣物、書報雜誌、床墊家具棄置在公共通道,「都不是我丟的」,檢察官在起訴書「抹黑」,她有40多間房間,物品都會放在空房間內。
莊女還說,一個老人管理一棟華廈已經夠忙,沒有時間再從事資源回收工作,只會協助處理該棟華廈的垃圾,分類、整理資源回收物,6名死者死在房間與電梯口,跟逃生通道有沒有阻塞沒有關係,她也沒有堆積、阻塞,對一審指控的罪名都提起上訴。
檢警調查,莊姓女房東(72歲)2012年10月22日購買興中街房子,將頂樓加蓋成9樓(因無4樓,實際8層樓)再分隔成43間房,除1、2樓自用外,剩下41間間以每月6000元至8000元不等出租。
莊婦同時從事資源回收,在華廈1至9樓梯、走廊、陽台,堆放大量二手衣物、書報雜誌、床墊及家具,已達阻塞逃生通道程度,租客都只能透過電梯進出。
2022年3月6日,莊婦因鄭姓房客(42歲)因欠租、在房間飼養羊等問題,要求鄭即刻搬離,鄭不滿持打火機點燃二樓樓梯口的塑膠袋後,延燒堆積雜物引發火勢,6名租客命喪火窟,另造成6名房客受傷。
台中市環保局從2019年起,即因堆積雜物問題,對莊婦裁罰35次,累積罰單達20萬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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