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涉虐童教練棄保潛逃 司法院:深自檢討
竹北市葉姓教練涉虐童遭檢方起訴後,法院開庭時卻缺席未到庭,法院發布通緝,引發討論,朝野立委要求司法單位檢討。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今天表示,司法院責無旁貸,要深自檢討,也通令各法院處理移審程序時要通知檢察官。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併案審查朝野立委審查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王梅英、法務部次長黃謀信等人列席並備質詢,今天的議程僅進行詢答。
民進黨立委陳培瑜、莊瑞雄與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羅智強等人質詢時,關注竹北涉虐童教練棄保潛逃案,並要求司法單位檢討,不要互踢皮球等。
王梅英說明,檢察官在偵查程序終結後決定要起訴,把羈押的被告移送到法院,法院依職權決定是否要羈押被告,此為移審程序,這跟偵查中的聲請羈押程序不同,而在移審程序上,法律未規定一定要通知檢察官。
王梅英表示,法院審理虐童案被告發生棄保潛逃情形,司法院絕對責無旁貸、一定要深自檢討,也會立刻做檢討,讓制度更完善,例如過去在移審程序上,尊重檢察官要不要到(庭),但現在司法院有通令,請各法院在移審程序時一定要正式通知檢察官。
新竹地檢署4月21日發布新聞稿指出,新竹地方法院在2月5日裁定葉姓被告交保至今,檢方未收到此案裁定書,因此無從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提起抗告。檢方表示,案件於2月5日偵結並將葉男移審至新竹地方法院,但當天法院未通知檢察官到庭,也沒有要求檢察官表達意見,即逕行裁定以新台幣3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每天需至派出所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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