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頭上有蟑螂!熱心女路過「伸手幫彈飛」 男子竟崩潰開譙:那是我寵物

整理包/孫燕姿「就在日落以後」演唱會高雄站 場次票價、搶票時間、座位表一次看

明天你放假嗎?51勞動節全解析 是否補班、薪資怎算、銀行開不開一次了解

凌虐丟包還上傳冷血凶殘畫面 主嫌二審改判15年半

台南楊姓男子等人前年7月間在台南大舞廳喝酒,與任姓男子口角,楊等人聯手與任互毆,任在其臉書貼文反嗆,楊揪眾將任強押至四草茶行痛毆倒地,載往奇美醫院丟包仍不治。一審認楊等3人犯傷害致死罪分判無期至14年10月不等徒刑,不服上訴,二審改判楊等人15年半至11年半不等徒刑。

一審認楊犯傷害罪處1年6月,又犯傷害致死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同案被告陳犯傷害罪處1年4月,又犯傷害致死罪處15年,應執行16年4月;另張犯傷害致死罪處14年10月。

台南高分院今上午宣判,認楊犯傷害罪處1年2月,又犯傷害致死罪處15年,應執行15年6月;陳犯傷害罪處1年,又犯傷害致死罪處12年,應執行12年6月;張犯傷害致死罪處11年6月。

國民法官法庭認定,楊不滿任臉書貼文,便居於主導的地位,押走任並帶往四草茶行凌虐教訓,楊與陳、張及其他參與的人,張並非如其所辯是單純看熱鬧。張居於主導地位,陳等人都會聽從楊的指揮而參與,且在審理時,陳有一再更改對楊不利證詞的舉動,維護楊,足以證明楊是陳等人的老闆。

國民法官法庭指出,楊因為任斥責他朋友任意進出包廂心有不滿,便跟任起衝突,並呼喊陳等人聯手與任互毆,並得知任臉書貼文後,便萌生教訓任的意思,主導將任押到四草茶行內凌虐毆打,使任受有嚴重傷勢,並因此休克死亡,造成不可挽回生命消逝的結果,法益侵害程度巨大。

同時,任在四草茶行時,承受的是堪比凌虐的折磨,不僅臉部已嚴重腫脹變形,地板遍布鮮血,甚至連血跡也噴濺至天花板、牆壁多處,可見下手殘忍至極,宛如人間煉獄。任身上所受傷害甚重,情況慘不忍睹。

楊等人在任已遍體鱗傷苦苦哀求下,仍未及時停手或將任趕緊送醫,反而是拍攝教訓、質問任的影片,並將此刻意折磨、冷血凶殘畫面上傳網路示威,行為可惡至極,實屬傷害致死罪中最嚴重的犯罪情節。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台南高分院今上午宣判,認楊男犯傷害罪又犯傷害致死罪,應執行15年6月;陳男犯傷害罪又犯傷害致死罪,應執行12年6月;張男犯傷害致死罪處11年6月。圖/本報資料照
台南高分院今上午宣判,認楊男犯傷害罪又犯傷害致死罪,應執行15年6月;陳男犯傷害罪又犯傷害致死罪,應執行12年6月;張男犯傷害致死罪處11年6月。圖/本報資料照

傷害罪 台南 國民法官

延伸閱讀

雲林男遭家人「挖喉驅魔」致死 母親二審仍判3年半

辯護「剴剴案」事務所留一星負評 2公會:律師不應因執業受威脅

男嬰出生3天被丟包檳榔攤 竹縣府:已聯繫生母研擬照顧方案

保母姊妹虐童案 全律會籲維護國民法官審判空間

相關新聞

又一專家指證性虐待!精神醫作證:「剴剴」眼神空洞、有憂鬱症

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疑遭保母劉姓姊妹凌虐致死,台北地院今傳喚台大醫院精神醫學部醫師丘彥南作證。邱說,「剴剴」在保母...

貴婦奈奈逃亡7年預計回台 最快5月1日落地解送歸案

「貴婦奈奈」51歲蘇陳瑞2018年潛逃加拿大多倫多遭台北地檢署依詐欺罪嫌通緝,本月傳出蘇陳瑞寫信給北檢檢察長稱「預計下個...

「遊艇界李宗瑞」咖啡廳鎖定女子下藥 她逃理髮店找媽媽獲賠34萬確定

有「遊艇大亨」稱號的張志傑下藥性侵2名女子,被依乘機性交等罪判刑9年,卻畏罪逃亡遭通緝,直到前年9月才落網,台灣高等法院...

高雄檢調查詐騙案搞錯人 無辜民眾銀行帳戶慘被列警示

高雄市橋頭地檢署昨天指揮高雄市調處偵辦詐騙案件,沒想到有女子被3名調查人員登門拜訪稱她涉案,後來才發現是搞錯人,女子銀行...

美麗華董事黃春照欠稅逾2億元 名下5筆土地5月6日拍賣

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今天表示,美麗華集團董事黃春照欠稅超過新台幣2.6億元,5月6日將拍賣黃春照名下台北市內湖區、新北市汐...

自稱竹聯幫攔路3少年欲強收千元過路費 板橋男遭起訴求重刑

新北市板橋一名陳姓男子因缺錢花用,竟跑到板橋林家花園附近,假裝黑幫分子當起攔路虎,攔下3名未成年少年要求1000元過路費...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