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虐丟包還上傳冷血凶殘畫面 主嫌二審改判15年半
台南楊姓男子等人前年7月間在台南大舞廳喝酒,與任姓男子口角,楊等人聯手與任互毆,任在其臉書貼文反嗆,楊揪眾將任強押至四草茶行痛毆倒地,載往奇美醫院丟包仍不治。一審認楊等3人犯傷害致死罪分判無期至14年10月不等徒刑,不服上訴,二審改判楊等人15年半至11年半不等徒刑。
一審認楊犯傷害罪處1年6月,又犯傷害致死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同案被告陳犯傷害罪處1年4月,又犯傷害致死罪處15年,應執行16年4月;另張犯傷害致死罪處14年10月。
台南高分院今上午宣判,認楊犯傷害罪處1年2月,又犯傷害致死罪處15年,應執行15年6月;陳犯傷害罪處1年,又犯傷害致死罪處12年,應執行12年6月;張犯傷害致死罪處11年6月。
國民法官法庭認定,楊不滿任臉書貼文,便居於主導的地位,押走任並帶往四草茶行凌虐教訓,楊與陳、張及其他參與的人,張並非如其所辯是單純看熱鬧。張居於主導地位,陳等人都會聽從楊的指揮而參與,且在審理時,陳有一再更改對楊不利證詞的舉動,維護楊,足以證明楊是陳等人的老闆。
國民法官法庭指出,楊因為任斥責他朋友任意進出包廂心有不滿,便跟任起衝突,並呼喊陳等人聯手與任互毆,並得知任臉書貼文後,便萌生教訓任的意思,主導將任押到四草茶行內凌虐毆打,使任受有嚴重傷勢,並因此休克死亡,造成不可挽回生命消逝的結果,法益侵害程度巨大。
同時,任在四草茶行時,承受的是堪比凌虐的折磨,不僅臉部已嚴重腫脹變形,地板遍布鮮血,甚至連血跡也噴濺至天花板、牆壁多處,可見下手殘忍至極,宛如人間煉獄。任身上所受傷害甚重,情況慘不忍睹。
楊等人在任已遍體鱗傷苦苦哀求下,仍未及時停手或將任趕緊送醫,反而是拍攝教訓、質問任的影片,並將此刻意折磨、冷血凶殘畫面上傳網路示威,行為可惡至極,實屬傷害致死罪中最嚴重的犯罪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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