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認定國民黨附隨組織!中華救總遭凍結上億財產 提行政訴訟確定輸了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2020年認定社團法人中華救助總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禁止處分、凍結約5億元現金、8.6億元不動產,救總認為黨產會處分違法,提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處分,最高行政法院今判救總敗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2020年認定社團法人中華救助總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禁止處分、凍結約5億元現金、8.6億元不動產,救總認為黨產會處分違法,提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處分,最高行政法院今判救總敗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中華救助總會5年前被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禁止處分、凍結約5億元現金、8.6億元不動產,救總認為黨產會處分違法,提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雖認定救總是以公益為目的的社團,仍判救總敗訴。救總上訴,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

救總1950年4月4日以「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為團體名稱成立,之後更名為「中國災胞救助總會」,2000年再更名為「中華救助總會」。

黨產會認為解嚴且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後,國民黨與救總的控制關係逐漸轉變,但救總仍保留過去黨國體制所累積的財產,救總曾受國民黨實質控制人事、財務及業務經營,且沒有以相當對價轉讓、脫離國民黨實質控制,2020年9月22日認定救總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禁止處分財產。

救總不服處分,提行政訴訟,北高行認為黨產條例第14條僅規範黨產會作成處分應經聽證,不是應依聽證紀錄作成處分,黨產會既已踐行聽證程序,不論黨產會成員是否都有出席聽證,或是黨產會成員有變更,甚或斟酌聽證紀錄以外的證據作為處分所憑依據,都無礙原處分的適法性。

北高行指出,救總是國民黨總裁蔣中正指示中央成員籌備成立的,當時救總理事長除須向蔣中正報告,也負有對選任理監事成員糾正、除名的責任,救總人事受國民黨實質控制。

再依國民黨中央委員會歷來會議紀錄來看,則多次對救總指派業務或對業務表示意見,也可認定救總是從屬於國民黨的工作組織;雖救總經費泰半為政府撥給,但這是黨國體制、以黨領政所致,且「影劇票附捐」實質上是由國民黨決定,北高行認定救總財務從屬於國民黨。

北高行認為救總人事任免、財務運作及業務經營等重要事項,都是由國民黨依意志做決定,具有實質支配關係,救總確實是國民黨附隨組織。北高行指出,我國解嚴並終止動員戡亂時期,直至2000年政黨輪替,國家體制逐漸回歸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國民黨無從繼續實行黨國體制、以黨領政,弱化對救總的支配、管領力,救總於2001、2002年間才脫離國民黨實質控制。

雖然北高行認定救總是以公益為目的的社團,但還是有可能實質擁有不當取得的財產,且救總脫離國民黨實質控制時,不曾與國民黨結算,顯然沒有以相當對價轉讓,仍屬於黨產條例所稱的附隨組織。

一審判決後,救總上訴,但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北高行認事用法無違誤,今判上訴駁回,全案確定。

國民黨 財務 黨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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