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執行18年...鍾文智逃亡2月多 竟引「科技監控數飆增」效應
連一鮑魚前負責人、摩坦利投資公司負責人鍾文智被控15年前炒作新加坡商「揚子江船業公司」等5檔TDR獲利4億多元,最高法院3月12日依證券交易法操縱證券交易、洗錢共7罪,各判8月到9年10月徒刑,累計刑期30年5月,但鍾「旋即失聯」,台北地檢署通緝中。檢方聲請定應執行刑,台灣高等法院上月29日裁定鍾應執行18年徒刑。
鍾文智潛逃,還傳出他從去年10月14日即未再接受科技設備監控,輿論譁然。高院考量的理由是鍾「生病」不方便配戴「電子手環」(原為電子腳環),裁定交保金由8千萬元增加至1億元,當時並未正式製作裁定書,卻片面通知鍾的律師辦理具保程序,因在網路上查不到該份裁定,經立委質疑,高院3月28日緊急補作「略式裁定」公開。
台灣高等檢察署統計,2021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12日最高法院判決鍾文智有罪定讞,使用科技設備監控的案件數僅200件,但鍾逃亡後,從今年3月13日至今日,共開案129件,開案量是過去4年總量64.5%,「鍾文智效應」不言可喻。
鍾文智因炒作揚子江、超級、明輝、特藝石油TDR(台灣存託憑證),高院認定TDR是受證券交易法規範的有價證券,2023年判鍾17年6月徒刑,沒收4億4千多萬元不法所得。案件上訴最高法院期間,因鍾曾有兩度冒用他人護照赴柬埔寨的紀錄,且重大經濟要犯朱國榮2023年9月棄5億保金潛逃,高院同年10月18日臨時傳鍾訊問,裁定施以電子腳環科技設備監控;詎料接手強制處分的合議庭未延長科控。
台北監獄前典獄長謝琨琦被質疑濫用特權,接受鍾文智請託,安排寶和會幹部以連串特見、增見到台北監獄探視幫眾,引起立委關注。高院審理鍾文智案時,也出現許多不尋常的現象,包括民間團體開起有價證券的正名與人權保障研討會等,邀請立法委員參與,開幕致辭更直說「接到投訴」,聲稱有刑法法理爭議、違反人權。此外,鍾也開始遊走慈善基金會間,營造「樂善好施」形象。
雖然鍾文智放棄1億元保證金逃亡,高院仍就各罪定應執行刑,裁定合併執行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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